男同志、吸毒者都納入 捐血標準最快6月「有條件放寬」

男同志吸毒者都納入,捐血標準最快6月「有條件放寬」。(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捐血條件出現自2006年以來的重大變革食藥署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過去被列爲永不得捐血的男男性行爲者及曾經吸毒者,若5年內未發生性行爲或6個月未吸毒,就符合捐血條件。草案已於12日正式預告,若外界無異,最快將於60天后、6月公告實施。

食藥署藥品科長張連成表示,近年來愛滋技術提升,英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都放寬男男性行爲者捐血條件,只要12個月內無性行爲,就可進行捐血。

張連成提到,我國疾管署觀察這些國家修改後,並沒有增加輸血感染愛滋的疫情,加上2013年所有血品均採「最新式篩檢工具核酸擴大檢驗(NAT)」,空窗期已從21天縮短至11天,至今並未發現因輸血感染愛滋的案例,因此點頭放行,但由於政策剛起步,先不參考國際間1年規定,只初步放寬爲「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爲暫緩捐血」。

▲捐血標準睽違12年終於有了重大變革。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未來放寬之後,會就血品安全的部分先行檢查,若安全無虞,纔會考慮是否要縮短時程至12個月,「目前完全沒有時間表」。

另一項重大變革是曾經吸毒者不得捐血,此次放寬條件爲「暫緩捐血6個月」。張連城表示,近年來世界衛生組織(WHO)與日本都對吸毒者捐血大幅放寬,WHO甚至規定非注射性的娛樂用藥者皆不受捐血限制,但食藥署考量民衆安全,決定採用日本標準,規定最近6個月使用麻藥興奮劑管制藥品者不得捐血。

此外,「有登革熱疫情之地區,或罹患登革熱痊癒後或與登革熱病人接觸後1個月內」、「罹患茲卡病情痊癒1個月」、「6個月內曾與茲卡病毒感染症男性確定病例有性行爲」者,也是第四條新增的暫緩捐血放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