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喂毒虐童棄屍 男子判無期徒刑

南投縣凌虐女童且餵食毒品,導致3歲女童身亡的陳姓男子,遭判處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廖志晃南投傳真)

彭姓3歲女童在去年6月間,被母親陳姓男友人餵食毒品致死後還棄屍,案經南投地院法官審結,依妨害幼童發育罪、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遺棄屍體部分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女童生母朋友,經常獨自帶女童出門,竟利用兩人相處的機會凌虐小孩,陸續在南投市臺中市等處,持用不明器物毆打女童頭部,致她顱骨骨折,有時還以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以木板毆打女童,還用土黃色膠帶纏繞女童頭部及眼睛,或以鐵尺鞋拔敲打女童手、腳及臀部,再要求女童以俗稱「趴拱橋」(即手、腳貼地,臀部往上,身體呈倒V字型方式罰站凌虐,妨害身心健全發展

陳姓男子長期吸毒,去年6月對女童餵食毒品安非他命及FM2,致女童因毒品作用,造成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且陳男在發現女童死亡後,聯繫蔡姓友人及女童彭姓生母商討處理遺體辦法,唯恐死因警方發現,3人竟共同將女童遺體運至南投縣名間鄉陳男親戚住處內藏放,又恐因味道遭人發覺,再將女童遺體掩埋在樹下

針對犯罪事實部分,陳姓男子都矢口否認犯行。法官審酌被告對於稚齡幼童動輒毆打、體罰,將女童當成私人物品發泄情緒,造成女童恐懼及身體受傷,甚至餵食毒品導致她窒息身亡,惡性重大;且被告犯罪後否認犯行,於警詢及偵查中蓄意捏造女童死因,誤導檢警偵辦方向,認爲應嚴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