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吞180顆安眠藥 女友先嗆小三:離開他我才救

▲劈腿房仲吞藥亡!女友嗆小三「離開他我才救」。

東森新聞記者陳柔安吳宇軒臺北報導

臺北市某知名房仲張經理5年前向同居邱姓女友坦承劈腿,邱女拒絕分手,他竟然連吞180顆安眠藥並抽蓄倒地,但女友非但沒將他緊急送醫,還打電話嗆情敵「除非妳願意離開他,我才願意救他」,甚至一度阻撓消防隊員進屋救人張男最後送醫不治。臺灣高等法院依違背法令遺棄罪,判邱女10個月徒刑

2009年7月,張姓經理和邱姓女友攤牌,但邱女不接受分手,他一時想不開服用大量安眠藥,邱女卻見死不救,甚至打電話給蔡姓小三嗆聲說,「除非你離開他,不然我就不救他」;蔡女緊張的連忙答應並趕到現場,邱女卻不讓她進屋救人,蔡急得打電話報警,邱在屋內拖了3分33秒,張男最後送醫不治。

因爲無法說服女友接受分手,張男竟想不開輕生,邱女一度被死者母親控告涉嫌強灌藥物殺人,最後因爲沒有證據獲判無罪;不過,對同居男友見死不救,法官還是依照遺棄罪判邱女10個月徒刑。

本案發生迄今已經事隔5年,邱女也已嫁做人婦,她的委任律師吳孟良當事人喊冤,強調並沒有打電話對蔡女嗆聲,也不知道男友當時命在旦夕,針對法官判決還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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