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藝大生當志工曬7小時太陽返校撞樹亡 父母淚告卻慘輸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南藝大學應用音樂系劉姓學生2015年3月15日擔任「2015第九屆臺南古都國際馬拉松賽」的志工,沒想到卻在騎車學校路上撞樹身亡。劉父劉母認爲承辦馬拉松比賽公司沒有幫兒子投保平安險,導致他們不但痛失愛子,就連300萬元的保險金也拿不到,氣得提告求償,最後卻被法官判決敗訴。

劉男爲了拿到學分卻發生車禍喪命。(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劉姓男大生爲了完成「服務教育必修課程的學分,2015年3月15日與陳姓女友一起前往擔任馬拉松比賽的志工,在太陽底下忙碌將近7個小時,好不容易結束志工服務的工作,卻在騎車返校時疑似精神不濟撞樹摔車,送醫急救仍宣告傷重不治,女友則因骨盆破裂一度住進加護病房

當時南藝大教授郭姝吟還在臉書PO文感嘆,學生們爲了畢業去擔任志工,但有些團體根本是把他們當成廉價勞工,甚至得在清晨4點報到,活動期間只吃到一個漢堡糉子補充體力,也沒有幫忙保保險,擺明是變相利用服務學習時數賺飽荷包

▲法官認爲「2015第九屆臺南古都國際馬拉松賽」屬於營利性質,確實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爲志工投保。(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劉男的雙親事後也對承辦馬拉松的戰國策公司3名員工提告,指控員工讓29名學生參與路跑的志工服務,卻沒有依《志願服務法》幫大家投保,讓他們痛失愛子又無法領取300萬元的平安險。對此,挨告的3名員工反駁,劉男是在活動結束2個多小時後纔出車禍,他的死亡與比賽本身沒有因果關係,公司方面也沒有義務幫忙投保。

臺南高分院法官則強調,該公司承辦的馬拉松比賽不屬於《志願服務法》內的服務計劃,而是有營利目的的活動,依法確實沒有一定要爲志工投保的義務,最後在本月20日判決劉男雙親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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