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滿月就遭21歲狠父「拗斷手腳」!還咬手撕扯 母幫隱瞞

男嬰哭鬧,手腳竟遭生父徒手拗斷。(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記者莊雅婷/苗栗報導

一名魏姓男嬰去年1月出生,滿月時因哭鬧竟多次被當鐵工父親凌虐,手腳都有遭徒手扳扭的骨折傷勢,甚至4個月大時還被父親用嘴咬住手臂,再用力拉扯,導致血流不止送醫!醫師赫然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舊傷,於是通報縣府社會處介入,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今天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罪嫌將男嬰的父母提出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發現,男嬰的父親21歲、母親20歲,當孩子出生滿月時,父親因受不了哭鬧,就會徒手扭轉兒子四肢,造成多處骨折,去年5月間再度對兒子施暴,還用嘴咬住小孩左手,接着再用力拉扯,直到孩子撕裂傷血流不止,才送醫;當時男嬰早已流血過多,幸好經醫護人員及時治療,才保住一命。

急診室醫師當時做X光檢查,赫然發現男嬰四肢有多處陳舊骨折和瘀青,驚覺有異,趕緊通報爲虐童重大傷害案警方也介入調查。檢方指出,魏男智識正常的成年人,卻無故毆打、扭斷兒子四肢,而母親則是幫忙丈夫掩飾惡行,編織謊言,但經檢警偵查半年多,一一戳破謊言,夫妻才坦承犯行,於是以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說,本案是去年5月間因男嬰就醫期間發現身體多處骨折瘀傷醫院研判外力造成,而向社會處通報,當時接獲通報後,立刻啓動緊急安置措施;而魏家3代同堂,但親人關係疏離,男嬰都由父母照顧,不過,男嬰父母起初對於案情都推稱不知情,母親更謊稱兒子的傷,可能是委託友人照顧時造成的。

張國棟指出,因這對年輕爸媽無法交代孩子受傷經過,且家屬不願意協助,於是啓動兒少緊急安置程序,立即給予男嬰緊急保護,並協助完整的檢傷醫療處置及照顧,男嬰目前1歲2個月,幸好關節重要部位未受損,僅左手腳外翻角度較大,不影響行動力,傷勢已逐漸復原中,並由社會局進行安置。

張國棟也說,由於魏姓男嬰父母始終否認,且無法爲孩子安排有利的照顧安排,於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2項規定主張維護兒少權益提起獨立告訴,目前全案正由檢警調查中。他也提醒,若是年輕父母在照顧孩子時遇到壓力或是困難,可以尋求家人親友、社會局或相關單位尋求協助,而不是對孩子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