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3萬買克隆出租車被查 將面臨5-10萬元罰款

(原標題男子花1.3萬買克隆出租車被查,將面臨5-10萬元罰款

晝伏夜出,每到晚上9點過,一輛全套仿冒的出租車便出現在成都的大街小巷拉客,早上5點,天還未亮,它已經將自己隱藏了起來。然而,這一切終究逃不過執法人員的“法眼”。

11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成都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總隊瞭解到,11月18日凌晨4時,成都交警五分局成南高速檢查點檢查時,一名開出租車的男子無法提供其駕駛證警方擋扣,在警方進一步的檢查過程中發現,該男子駕駛的川ATT483出租車是一輛“克隆車”,在警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該男子進行處罰後,該案移交給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按照相關法規職能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調查,駕駛員何某今年31歲,近日動起了歪心思

據何某回憶,他偶然在路邊撿到一張小卡片,上邊有關於仿冒出租車售賣的信息,於是他按照卡片上的電話聯繫賣家。11月6日,何某在羊犀立交橋下,以13000餘元拿到了這輛川ATT483全套仿冒的出租車。“剛開始拿到車輛主要在成都市周邊從事營運活動,擔心被執法人員查獲,大部分時間選擇在晚上出來。”

通過進一步調查取證發現,駕駛員何某的機動車駕駛證2017年已被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註銷,川ATT483出租車實際號牌時川J****5小型轎車,經鑑定川ATT483號牌系僞造。

11月18日下午,警方將車輛正式移交給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總隊直屬一支隊處理。據直屬一支隊執法人員李超越介紹,接到車輛,他們便第一時間對該車進行檢查,車內攝像頭、無GPS等設備,通過調取了車內計價器數據,執法人員獲知,何某駕駛川ATT483號仿冒出租汽車營運了10天左右,每天約有200元營業收入,使用車上的計價器計費,收取現金。“沒有道路運輸證,據何某交代,車購買後就僅他一人使用。”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但根據《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涉嫌使用仿冒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的行爲,將面臨5-10萬元罰款,並沒收違法車輛。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恆

編輯 柴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