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飛10多米昏迷 進肇事者家索賠被判非法侵入

2021年4月16日,河北蠡縣桑園鎮小南莊村民張夢丈夫陳華被蠡縣公安局逮捕。

小南莊村

此前7年內,夫妻倆反覆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逮捕、釋放,其間張夢還曾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服刑期滿獲得釋放。

事情的起因是2014年,陳華遭遇車禍受傷,對方司機全責,但陳華夫婦倆認爲對方未盡到賠償義務,住到對方家裡索賠,結果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7年了,夫妻倆沒有討回他們想要的東西,一家人的生活工作反而一次次亂套

回家路上車禍驚魂

張夢迴憶,她與陳華結婚後,圖上班方便,一家人常住位於15公里外辛興村孃家

車禍同款電動車

2014年7月18日,張夢和陳華帶着兩個孩子,回家看望婆婆。傍晚7時許,一家人在張夢婆家吃完晚飯後,準備回她孃家。張夢和陳華各騎一輛電動摩托車,張夢載着時滿6歲的女兒,陳華則用揹簍揹着不滿7個月的兒子

出發不到20分鐘,天色漸黑氣溫轉涼,夫妻倆將車停至路邊,準備給兒子加件衣服。此時意外來臨,一輛汽車從身後快速駛來,撞到了站在路邊的陳華和他懷中的兒子。

事故認定書

當地交警出具的一份事故認定書顯示,此次事故致陳華父子二人受傷,汽車駕駛人劉軍負此事故全部責任,陳華父子無責任。

極目新聞記者現場看到,七年後,村裡的路已成倍加寬,路旁的雜草早已割除。當張夢再回到發生車禍的地點時,她還清晰地記得當時停放摩托車、丈夫站立、父子倆被撞摔落的每一個點位和情景。

住到對方家裡索賠

車禍發生後,陳華的弟弟聞訊趕來,他記得哥哥被車撞飛至10多米遠、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位置,是他將哥哥送上了救護車。

陳華的父親陳勇也從外地趕了回來,他回憶自己來到醫院時,兒子仍然處於昏迷狀態,耳朵、鼻子在流血。“後來醫院醫生說沒什麼事,但我見兒子還是昏迷不醒,就堅持轉院。”陳勇告訴極目新聞記者。

陳華輾轉到河北的多家醫院治療,具體花了多少錢,陳勇已記不清。他只稱當時家裡困難,拿不出錢醫治,不得已將未康復的兒子接回了家。“那時都沒有辦出院,票據跟病歷都沒有拿。”

陳華的診斷證明書

不過,陳勇拿出了一張當年8月,一家就診醫院給陳華開具的診斷證明書。診斷證明書顯示,陳華被初步診斷爲內開放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等,醫生的手寫治療建議爲繼續康復治療。

張夢稱,丈夫陳華經歷車禍後,曾在一段時間內出現過記憶缺失的情況。“很多事他都記不起來,比如他自己的生日。”家人們擔心斷了治療,陳華的病情難以好轉。

“我們曾幾次與肇事協商,希望他們出錢帶哥哥到北京的醫院檢查,可是對方不願意。”陳華的弟弟說。

2014年10月17日,張夢、陳勇等人便將剛出院不久的陳華,帶到了肇事方劉軍家裡。“想讓他們出錢,送陳華去醫院治療。”陳勇說。

夫妻因“非法侵宅”被拘留

張夢稱,經劉軍家人的默許,陳華住進了劉軍家的客廳,每日飯菜則需要她和公公陳勇輪流送。

“有一次去送飯時,我看到他們一家人圍着陳華,身上還被潑了水。”張夢說,她迅速回到家將此事告訴給了公公,這次兩家人發生了衝突。“他們自己砸了飲水機和一些傢俱,非說是我們砸的。”張夢說。

劉軍的家人則否認了陳華家人的上述說法。

“我們出過醫療費,醫院說他沒事了,但他們非要轉院。”劉軍的父親對極目新聞記者說,“後來還經過村幹部、鎮政府和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協調,我們不是不賠償,要求他們拿出醫院就診單據,他們不給。還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張假的診斷書。”

劉軍的妻子李芳稱,她曾到陳華的就診醫院,支付過陳華的醫療費用一萬多元。陳華轉院後,他們也去醫院看望過,還給過一筆錢。“具體是3000元還是5000元,時間太長我記不得了。”

而談及陳華出院後住進家裡的那段日子,李芳接連搖頭。“他們到我家,開口就要我們賠償20萬,我們沒答應。兩口子便住進了我們家,我們也沒有辦法。”

李芳說,最初幾天她還給陳華做過飯,大約一星期後,陳華摔了碗,作爲主人的她也從家裡搬了出來。“他們兩口子大概住了一個多月,期間確實發生過不止一次衝突。”李芳說。

直到2014年12月5日,陳華、張夢二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劉軍家附近的村民們,目睹了陳華、張夢被公安機關拘留的場景。一位村民說:“警車把這條路停滿了,估計有100多名警察,拿槍和盾牌的特警站成一排,從來沒見過這種陣勢。”

3年後妻子獲刑8個月

2015年1月8日,陳華、張夢二人被公安機關逮捕。當年2月11日,兩人因取保候審被釋放。

張夢稱,此後的兩年多時間,無任何執法人員再找過他們。“我們一直以爲事情就這樣結束了,陳華身體逐漸康復,他一心想着出去掙錢。”

2017年5月,陳華到家附近做活,不到半天,他就從木梯上摔了下來。“這是他受傷以後第一次出去掙錢,結果摔成了骨折。”張夢說。

陳華到醫院住院沒幾天,數名警察到醫院病房,要張夢跟他們走一趟,同時對陳華做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他們來得很突然,我問爲什麼抓我,他們只說侵宅的事沒有完。”張夢說,這一次,她在看守所呆了近半年。

刑事判決書

原來,因張夢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據張夢提供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蠡縣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8月24日向蠡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蠡縣人民法院認爲,張夢爲解決交通事故糾紛,未取得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且長時間滯留,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其行爲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017年11月3日,張夢刑滿釋放。

7年後丈夫又被逮捕

陳華4月16日逮捕通知書

近期讓陳華家人煩心的是,今年4月16日,陳華再一次被逮捕。逮捕通知書顯示,經蠡縣人民法院批准,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陳華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陳勇拿出厚厚的一沓資料,這是7年來,陳華、張夢因此事反覆被公安機關拘留、逮捕、取保候審、釋放的證明。

陳華2020年刑拘通知書

“上一次陳華被拘留是2020年6月8日,拘留了37天就釋放了。”陳勇找出2020年兒子陳華被拘留的通知書。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張拘留通知書註明的時間爲2018年5月11日,但陳勇肯定,這就是2020年兒子被警察帶走時他收到的拘留通知書。

陳勇還稱,去年陳華在拘留37天被釋放後,他曾帶着這份拘留通知書,到蠡縣檢察院問過工作人員爲何沒有對陳華批捕,工作人員告知他不符合批捕條件。陳勇還發現,這張拘留通知書上的印章疑爲電腦製作。

而讓張夢想不通的是,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爲,發生於7年之前,爲何到現在還沒有結束?“這給了我一種被判無期的感覺。”她說。

極目新聞記者經陳華家人允許後,在河北省公安廳陽光警務執法辦案查詢系統查詢了兩人被拘留、逮捕、取保候審及釋放的時間。在案件辦理記錄中,極目新聞記者還注意到,公安機關曾多次將兩人移送起訴。

陳華:

2014年12月05日 刑事拘留

2015年01月08日 逮捕

2015年02月11日 取保候審,釋放2015年10月09日 移送起訴

2017年05月12日 取保候審

2017年06月25日 移送起訴

2018年05月11日 刑事拘留(此爲系統記錄的拘留通知書時間,實際拘留執行時間是2020年6月8日)

2020年07月15日 釋放

2021年01月15日 移送起訴(2021年4月16日陳華被逮捕,這一條記者未在該系統中找到)

陳華案件辦理進展查詢

張夢:

2014年12月06日 刑事拘留

2015年01月08日 逮捕

2015年02月11日 取保候審,釋放

2015年10月09日 移送起訴

2015年12月18日 刑事拘留(此爲系統記錄的拘留通知書時間,據張夢迴憶實際未執行)

2017年06月15日 逮捕2017年06月25日 移送起訴(此後判刑8個月,未記錄在該系統中)

張夢案件辦理進展查詢

律師:索賠方式不當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侯志遠律師稱,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兩人以上(含兩人)屬於結夥作案,刑事拘留最長37天,如果批捕,公安機關通常有兩個月的偵查期,然後就要移送檢察院。若檢察院發現案件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等原因,可將案件退回到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補充偵查的時間爲一個月,補充偵查以二次爲限,補充偵查結束後,再將案件移送起訴至檢察院。

侯志遠律師稱,從該案件的辦理進展情況來看,兩次補充偵查的時間明顯過長。

另外,侯志遠律師還稱,任何公民主張合法權益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線。陳華遭遇車禍後,陳華及其家人完全可以通過協商、起訴等方式處理,即便窮盡這些手段仍然得不到肇事方賠償,也不能做出違法甚至犯罪的事,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償失。

侯志遠律師認爲,陳華及其家人本是受害方,因爲對法律的無知,採用不當手段,既沒有達到賠償目的,也讓陳華及配偶身陷囹圄,令人痛心和遺憾。

陳華的那張拘留通知書真假究竟如何?蠡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稱,從印章無法判斷真假。對於陳華實際拘留時間與拘留通知時間疑似不一致的問題,該工作人員未作正面答覆。

(文中陳華、張夢、陳勇、劉軍、李芳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