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幫朋友出氣! 拿椅子攻擊女子腳踹大門結果慘了

(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1名林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聽朋友說林姓女子積欠債務導致友人跑路,竟跑到林女住處,持椅子攻擊林女,導致她腹壁挫傷、右側腎水腫,並破壞其住家大門,法院將他依傷害及毀損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酒後聽聞林女曾延遲清償友人債務,導致友人跑路一事,於今年3月28日19時許,至林女住處尋釁,並基於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持屋內椅子攻擊林女,致林女因而受有腹壁挫傷、右側腎水腫之傷害;再基於毀損他人物品之犯意,以腳踹方式,毀損林女住處大門,致大門無法正常關閉。

法院審酌,被告有酒後駕車公共危險前科,不思剋制情緒及理性處理爭執,酒後僅因聽聞友人轉述,即率爾前往告訴人住處尋釁,並傷害告訴人及毀損其住處大門致令不堪使用,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惟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亦未賠償,依傷害罪,拘役35日,又犯毀損罪,處拘役10日,應執行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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