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車到派出所領司法文書 值班警機警識破酒駕告發扣車

▲48歲施機車騎士,前往市警分局金華派出所領取司法文書時,被員警聞到身上有濃濃酒味經酒測超標,被告發並扣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48歲施姓機車騎士前往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向員警領取司法文書時,值班員警聞到他身上有濃濃酒味,騎士領完信後,員警實施酒測0.19mg/L,雖未達公共危險,但仍超標,員警依交通法規告發並扣車,施男沒想到因自己酒後騎車到派出所領信信領被扣,還被開紅單,只能走路上班。

施男向員警表示,他於7月6日晚間8至10時起飲用啤酒席間約飲用2-3瓶啤酒左右。7日一早7時許,他想起有信件寄存在派出所內,就想至工地上班前,先騎車去派出所領信,不料身上濃濃酒味被機敏員警許哲榮識破,警員依法交通舉發並扣車。

金華所員警許哲榮是警專23期畢業,從警約14年,他觀察力敏銳,各項工作都相當投入,對各類案件也保持高度機敏,勤業務表現俱佳,去年功獎也在百支以上,因此施姓員警至派出所領信時,他立刻查覺到機車騎士有酒味酒容,並予以舉發。

警方說,許員手中拿的是「酒精檢知器」,外型像指揮棒,夜間可做指揮棒使用,也可協助員警初判有無酒精反應。駕駛人對檢知器吹氣,有酒精反應時,就會亮燈,沒酒精反應就不亮,但該設備只能測「有無酒精」,不能測酒測值,酒測值需另以酒測器吹氣測量

市警六局長陳錦文表示,警方執法實務上發現不少類似案例民衆於前一晚飲酒過量或休息不足,隔日早上駕車上班時,仍有濃厚酒味,警方查獲時如酒測值超標,仍須依法舉發;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仍須負上公共危險的刑事責任。陳分局長呼籲民衆,飲酒仍須衡量身體狀況,切勿過量豪飲,並適度休息,以免影響隔日上班或生活作息

・狂掃爐烤牛排螃蟹海鮮、哈根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