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散播大陸「流水席」影片 竟遭地院罰款3千5百元

男子未經查證po文,遭士林地院裁罰。(圖/記者林煒傑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北市一名男子8月用臉書帳號發文,散佈一羣人因淹水站着吃喜酒,標題還寫到「在員林正港流水席」引發網友熱議,但卻遭彰化縣政府澄清影片來自大陸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千5百元。

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呂姓男子利用臉書帳號發佈影片,其中一羣人正在吃喜酒,但卻因淹水站在椅子上吃,所以依照社維法裁定罰款3千5百元,但是呂男辯稱,因8月份看到員林淹水,所以纔會以爲是員林,並未加以查證。

▲男子將大陸淹水吃喜酒畫面誤會成彰化員林一帶。(圖/翻攝畫面)

裁定中指出,並未盡最基本查證,就以公開方式散佈訊息在臉書社羣網站上,有超過6萬觀看人次、21則留言和916則分享,足見造成不特定瀏覽該網頁者轉載分享,使不特定人均得以聽聞該則謠言

法官審酌,呂男明知若發表各縣市淹水議題,將造成廣大回響,尤其一般民衆對現今社會治安環境觀感,都仰賴網路資訊,呂卻未經查證散佈,顯然思慮不周,而裁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