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螃蟹遭電死 養殖業者漏電害命判囚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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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24歲的廖姓男子利用休假,與友人一起到彰化縣漢寶溪東岸處抓螃蟹,不料卻在潮溼之泥巴地上遭電死,檢方查出養殖文蛤的粘姓男子老舊電纜電線漏電釀禍,將粘男起訴,歷審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3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9年2月3日凌晨4點多,廖男與友人趁着退潮水位低時到溪岸抓螃蟹,行經粘男所使用之電纜電線位置附近時,因其電纜電線破皮漏電,且總開關箱內裝設之漏電斷路器無法發生效用,致電路未能自動斷電,漏電電流在溪水所經之地傳遞。

廖男因該處退潮後的河牀潮溼泥濘,難以行走,因鞋底陷在泥巴中,乃呼叫友人幫忙拉拔上岸,雙腳才脫離泥沼,走1、2步後,即先叫一聲「啊」,往前趴倒在潮溼之泥巴地上,廖男瞬間遭強大電流電擊後昏厥,送醫急救後仍休克死亡。

廖的父親在法院歷次準備及審理程序中,都從北部不辭千里親自到庭,廖父說「我愛我的兒子24年,他從小就去學習技術,沒有休假,就只有案發那天休假,竟然就死在那個地方」,廖父每天都活在無止境的傷痛之中。

一審及二審認定,粘男未盡其維護該電纜電線用電安全之義務,致死廖男因觸及老舊電纜線泄漏電流之泥巴水而觸電身亡,且粘男犯後飾詞狡辯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犯罪後態度不佳,判刑3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