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撞翻車後肇逃 疲勞駕駛仍要罰

▲27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疑疲勞駕駛自撞停放在路邊車輛而翻車,他肇事逃離現場。(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1名張姓男子疑疲勞駕駛,駕車自撞停放在路邊的車輛而翻車,他肇事後逃離現場,臺南市永康分局循線將他查獲,張男坦承因緊張而逃離,本案雖是無人傷亡之肇事逃逸車禍事件警方依法開罰。

11月28日晚間9時50分許,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接獲110報案,稱於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北路264巷內有發生無人傷亡的交通事故,警方火速趕往現場,發現現場僅有肇事車輛而不見駕駛。

經警方調查,肇事車輛系由27歲張姓男子所駕駛,他自稱因當天工作量大,欲返家時因過度疲勞纔會自撞停放在路邊的車輛,但因爲當下發生車禍過於緊張,一時不知所措纔會趕緊步行返家。

因爲本案系屬財損的交通事故,經警方通知張姓男子到場說明後,表示會負起後續賠償責任,但無人傷亡的肇事逃逸部分,張男仍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

警方呼籲駕駛人,疲勞駕駛與酒駕同樣危險,如果感覺身體不適或體力精神不佳,請不要勉強自己駕車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另外,發生交通事故務必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不要逕自離去,否則就會像本案當事人一樣,賠了夫人(賠償)又折兵(罰單、吊扣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