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一定會處罰中嘉 不接受業者「六加六」交易條件

NCC主委陳耀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三立集團違法購買中嘉集團上層控股公司股權案,中嘉違反當時併購案的附負擔條件,中嘉提出讓三立賣股票「六個月內找到買家、六個月內完成交易」的「六加六」條件。對此條件,NCC主委陳耀祥表明「不接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昨(23)日預告,今天(週三)續行討論對中嘉的處罰,不會接受「六加六」的條件,將要求業者儘快改正、賣出股權。

中嘉違反交易案的附負擔條件,最重可能撤銷合併案。陳耀祥指出,考量比例原則,不會撤銷中嘉併購案的同意許可,但一定會處罰中嘉。

NCC針對中嘉案處理方式 圖/經濟日報提供

陳耀祥透露,委員會將要求三立儘快賣掉股權。三立當初買入中嘉股權後,三立財經臺iNews隨即調整頻道登上中嘉旗下系統臺的48頻道,現在看來有爭議,但不會重審iNews頻道移頻案。針對三立集團「明知故犯」、中嘉也違規,陳耀祥指出,中嘉是系統臺,《有廣法》對於股權變動有相關規定,對中嘉可以找到法規處分,但對三立的違規,目前《衛廣法》並無相關的罰則,必須以修廣電三法的方式列入管理。不過他也表示,未來三立電視的新聞頻道評鑑或換照時會將此違規列入考慮。

市場傳出,中嘉近期曾找到外資私募基金,但後來未成交。陳耀祥則表示,目前中嘉或三立都未向NCC報告新買家,無法評論。

據瞭解,NCC雖能以中嘉隱匿股東變動細節等名目加以處分,但卻因爲中嘉案,NCC委員發現對業者違反附負擔條件,並無對應的法規處分,NCC委員會可以罰卻「無法」重罰,NCC兩位傳播背景委員將因此寫部分不同意見書,要求NCC儘速修訂廣電三法,針對頻道、系統臺業者違規時,有法規可加強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