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石世豪公開喊話 反媒體壟斷法未考量特定集團利益

▲NCC主委石世豪(圖/記者陳世昌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2)日下午召開記者說明近期NCC推動《電信法》、《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以及有線電視106年分級收費新制等引發外界高度討論的新政。石世豪強調,NCC的政策從未以特定集團利益或不利益爲出發點,而是希望能夠建立公平合理的媒體整合制度

對於《電信法》修正草案第9條,石世豪表示,原意僅是配合實務運作機制文字修正更臻完整。然而,時點上諸多事件的巧合,因而意外引發各界的疑慮。

另就《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石世豪表示,建構防制媒體壟斷制度有其迫切性,NCC於草案研議階段即以未來立法完成後,即可具體施行爲目標。該草案目前已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完成初步審查,各界注目媒金分離規定也已納入其中。NCC重申,從未以特定集團的利益或不利益爲出發點,而是希望能夠建立公平合理的媒體整合制度

石世豪支持民國106年開始的有線電視施行分組新制,他認爲有線電視訂戶繳交的基本頻道費用,將有機會現行600元上限調降至500元以下,同時享有看多少付多少的選擇權利

NCC強調,該會規劃從106年起,有線電視收費模式,將基本頻道(普及組加套餐組)費率上限設定在新臺幣500元,較現行之上限600元少100元,地方政府也會依據該費率上限替消費者把關,從實覈定費率。依過去地方政府費率審議經驗,多低於上限,所以訂戶很可能以不到500元的價格,就能享有目前的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服務

NCC表示,本規劃方案將改變行之多年的有線電視產業運作模式,故該會及早對外公佈草案,以利在106年前,業者利用近4年的時間調整營運模式,以資因應

NCC也坦言,本規劃方案對頻道業者的衝擊較大,但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於國外實施多年,頻道相關轉型經驗均可借鏡,頻道業者亦可運用此一機會調整體質,創造自我產業價值,NCC將與文化部共同努力,讓本土優質頻道持續製播滿足訂戶需求的節目。至於NCC檢討相關法規(如:已開放置入性行銷與節目冠名權)爲頻道產業挹注活水既定政策,也將與時俱進不斷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