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薦頻道 翁偉倫痛批跳脫監理機關角色格調太低

律師偉倫痛批,NCC跳脫監理機關角色推薦頻道格調太低。(張孝義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電視不予換照,卻傳出主委陳耀祥公開替公廣集團華視牽線」52臺,副主委翁柏宗也對此表態,前廉政檢察官、律師翁偉倫痛批NCC跳脫本來應該是中立的監理機關角色來推薦頻道,格調太低了。

翁偉倫表示,先不說華視還有近10%的民股,單就NCC該扮演的角色,推薦頻道就很不應該。

翁偉倫強調,NCC與內政部法務部等機關不同,NCC不是行政機關,是一個委員制合議制,與公平會極類似帶有監理色彩的機關,比較像準司法機關,本身應該要有很高的中立性,所以對於頻道的安排,程序上應是將有意爭取頻道的提案來進行準駁,根本不該在自己主管業務上提出任何「推薦」。

翁偉倫說,即使有線電視系統移頻,各方角力下,NCC都應該就各方的優缺點進行審酌後做出裁量,如果對移頻有「定見」,審查時就會偏頗,例如A臺與B臺競爭,NCC「預訂」給A臺,就只會着眼A臺好的意見,最後的裁量結果,肯定是給A臺,這就有裁量逾越的適法性問題

至於NCC動輒「約業者喝咖啡」的行爲,本來就像是「行政指導」,一個監理機關這樣做就是很不適合的,被約談的業者不可能沒有壓力,再者,如果52臺是以公益性頻道爲主要考量市場上很多其他頻道也具有公益性,NCC若要系統臺考量推廣公益性頻道,應該讓系統業者從衆多公益性頻道選項中決定,而不是由主關機關指定或認定的頻道。總之,NCC是監督核照機關,不應該做這樣的行政指導行爲。

甚至NCC委員因此有可能涉及貪污違法。翁偉倫說,如果NCC委員因私相授受利益而有違背法律行爲,如果經司法機關調查屬實,不管是NCC主委、副主委或任何一個委員等官員,都會因爲他的身分可能構成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