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有線電視授權費爭議裁決 凱擘、中嘉2大集團意見分歧

▲NCC11日舉行「授權費裁決制度」修法公聽會中嘉數位法務協理張書銘發言支持。(圖/記者陳世昌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擬修法建立「有線電視授權費爭議裁決機制」,11日在公聽會中引發支持、反對2派論戰,其中有線電視排名第2大集團中嘉表態力挺NCC的裁決機制化解爭議,但以凱擘、臺固集團爲首的有線電視產業協會全力反對,形成業界勢力難得意見分歧情形,似乎也透露出有線電視業界內部競爭日益激烈且逐漸檯面化。11日的公聽會由林麗雲委員主持,她表示,近年來有線電視授權紛爭處理效率低落,甚至聽說有代理商拿不到授權費金額高達20億元,且協商破裂後,嚴重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NCC在內部進行長時間研議,希望可以建立有效率的處理機制。根據NCC提出的《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制定了「行政裁決機制」,未來有線電視與頻道商之間如果有授權費爭議,除了可請NCC調處,還可透過裁決諮詢會,做出一暫定交易條件價格的行政處份,在此期間雙方都不能斷訊,否則最重罰200萬元;當事人若有不服仍可進行政救濟,或依法提起行民事訴訟,以法院最終判決的條件做找補。11日公聽會中,較多數發言者認爲,授權費協商屬私權,NCC以公權力做裁決,可能「公親事主」,也可能衍生其他頻道無法上架、頻位移動等更多問題。目前成員以凱擘、臺固等有線電視集團爲主的臺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反對NCC新的裁決制度,她指出,行政權介入及擴權仍過深,未尊重爭議雙方之權利,且將造成預對頻道價值定錨的永久性定價效果,形同頻道授權費用由NCC來訂定,易被利用坐實「萬年頻道」的批評。但也有支持NCC建立有效的機制去解決授權爭議,中嘉數位法務協理張書銘表示,授權費爭議已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與頻道代理商之間的爭議,擴大爲特定代理商與特定代理商之間,因爲頻道代理權變動、調高價格,產生更多的授權費爭議。目前已造成107年之後,整個市場都不敢支付授權費用,如果不解決這問題,代理商會被淘汰。中嘉希望有一個做法解決授權費問題,予正面肯定。▲NCC舉行「有廣法」第55條修法公聽會,擬製定授權紛爭解決機制,由委員林麗雲主持(圖/記者陳世昌攝)張書銘強調,頻道交易、授權存在3種情況,一種是頻道代理商願意賣、系統商也願意買,但條件談不攏纔會有授權爭議問題,需要裁決;另一種是有一方不想買或賣,這牽涉業者營運計劃變更的問題;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不願買或賣,是公平競爭的問題。他認爲裁決機制沒有造成萬年頻道的問題。師大教授陳炳宏也指出目前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的問題,他表示,臺灣不應存在頻道代理商,但如果要納管,應從市場行爲去規範,應限制代理商只能單頻單賣,或是同一家族頻道纔可以聯賣,不能由代理商去組裝頻道。他認爲,臺灣的代理商與有線電視系統有重直壟斷的問題,如果只有4、5個集團市佔高達80%,會有排擠效應,讓很多頻道上不了。他認爲系統與代理商不能是同一集團家族。臺北科技大學副教授江雅綺認爲,授權費爭議一直無法解決是市場上存在着問題 ,應由整體面去解決,從公平上下架機制着手,若只從個案處理會衍生新問題,這樣會讓NCC公親變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