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科人怒炸!這座橋年開6千張紅單 警認了:都躲這偷拍

國民黨北市議員李明賢今日爆料,作爲往來內湖、松山的重要幹道民權大橋,時常有員警躲在橋後偷拍,平均1年近6000張,質疑交通警察根本是爲了業績衝罰單。(合成圖,翻攝Google Maps、北市議員李明賢提供)

民權大橋作爲往來內湖、松山的重要幹道。(摘自Google Maps)

搶錢?國民黨北市議員李明賢今日爆料,作爲往來內湖、松山的重要幹道民權大橋,時常有員警躲在橋後偷拍,近5年來超速被拍照取締高達2萬5822件,平均1年近6000張,平均每天約爲15件,質疑交通警察根本是爲了業績衝罰單。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該路段上橋處已依規定於前100公尺設立告示牌及「前有測速照相」警告牌面,提醒用路人注意,且員警執勤時均着制服,符合警政署作業規定,爲維護用路人安全及權益,警方將協調增設警告牌面提醒民衆遵守速限規定。

臺北市議員李明賢今日質詢交通警察大隊,質疑爲何警方爲何躲在暗處取締超速,不正大光明站出來。(北市議員李明賢提供)

臺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上午進行工作報告,李明賢質問交通局長陳學臺,現行規定是否有授權警察可躲起來拍照?陳表示「現在不應該這樣做,有違反規定」,李則隨後拿出警察躲在民權橋後方的照片,質疑警方未按照規定取締超速。

李明賢指出,警察躲的地段恰好是橋的上坡,民衆上坡後隨即減速,這種做法不一定安全,他調閱2017年至今民權大橋違規件數,發現每年竟開6000多張罰單。但弔詭的是,松山到內湖的開單數爲零,內湖到松山這端卻是每天平均20多件,難道警方有刻意針對內湖居民?

交通大隊對此迴應,按照現行規定,測速照相設備前1到300公尺需設立告示牌,由於松山到內湖這段因客觀條件上無法設置,因此沒有取締;內湖到松山這段則有照規定辦理,員警執法範圍也是在道路範圍內,符合規定,會加強取締也是因該路段近5年來事故近500件。

不過,這項回覆讓李更氣,質疑警察明明都躲在橋後,爲何不光明正大站在橋中央,同時設置明顯的告示牌,增強提醒效果,他痛批執法不能本末倒置。交通大隊最後也承諾會增加警示效果,並請同仁進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