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用不提供「塑膠吸管」政策上路 北市府稽查549家速食店等業者

▲麥當勞等連鎖速食店早在7月前就先行禁用一次性塑膠吸管。(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政策今(1日)正式上路環保署規定4大類限制使用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臺北市環保局今天起連續3天開始進行全面稽查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共549家,若違規1周內未改善,最高將直接罰6000元。

臺北市環保局指出,新制上路是爲引導民衆改變習慣爲主,優先從「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目前4大類限制使用對象將採取以口就杯或選用紙吸管、矽膠吸管或竹吸管等非塑膠材質吸管提供給消費者飲用,另也鼓勵民衆自備可重複使用的吸管(不鏽鋼吸管等),用實際行動減少一次性吸管的使用。

環保局表示,目前北市屬於4大類限制使用對象者約有549家,今天起進行全面稽查,違反者依環保署規定第1次將先施以勸導及限期改善,第2次及其後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爲配合政策實施,環保局強調,已全面發函通知相關店家配合並舉辦4場法規說明會,確保業者能瞭解政策內容,進而順利執行,同時也發送了宣導單張圓貼海報等請店家一起在店內明顯處張貼,向市民宣導。不過只要有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的商品,則不在管制範圍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表示,部分業者早在7月前就已不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今天政策首日上路,沒有太多狀況,但由於規定各地環保局稽查的情況,要在今天下午5點前回報,到時若有相關數據統計會再對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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