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工程簽證規費法制化 收費標準不變

內政部通過法制措施(內政部網頁截圖)

爲落實收費法制化,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通過「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設備專業工程簽證許可收費標準草案,將現行工程簽證許可規費,從行政規則提升至法規命令,以符合法制精神,新訂收費標準並未改變現行收費金額,不會對營建或工程業者造成影響

內政部表示,爲提高技術服務品質與維護公共衛生安全,84年即訂有「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規範相關簽證項目及申請的規費,其中工程簽證申請許可規費,主要是參酌申辦此類業務的行政人員作業郵資影印水電及設備等成本訂定,新申請簽證許可每案1500元、許可期滿前重新申請或許可事項變更每案1000元。

目前可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簽證許可的科別,包括:結構工程、土木工程、應用地質工程、大地工程、電機工程、冷凍空調工程、機械工程電子工程,全國約有2679位技師許可在案,這次新訂收費標準,主要是依據「規費法」規定,將現行規費收費法制化,並未改變現行收費金額,不會對營建或工程業者造成影響。

內政部指出,「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許可收費標準」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