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通過「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內政部通過住宅草案,有助於活絡住宅健全發展。(圖/資料照)

記者江羚瑜/臺北報導

內政部於8日部務會報通過「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獎勵辦法」草案,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期蒐集、分析及公佈有關住宅供給、需求、用地金融市場交易價格及其他資訊,並訂定資料管理和獎勵相關規定,引導住宅市場的健全發展。內政部表示,住宅法經總統於100年12月30日公佈,是依據該法第39條訂定「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營建署指出,使用者可依該辦法訂定的資料申請使用規定,視研究需要、資料特性因素,向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的資料彙整發佈機關申請住宅相關資料,將資料進行分類、分項或分區等加值應用,以讓使用者享有更多住宅資訊的衍生整合服務

營建署表示,彙整發佈機關應分類、分項及分區,例如統計值依樓層區分外,在空間上也可分爲縣市、鄉鎮、市、區或至最小統計區等範疇,至於資料更新與發佈頻率之週期分爲月報、季報年報及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