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役男緩徵作業資訊化 修正「殘疾」用語

役男。(示意圖新北市民政局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爲簡化役男在學緩徵作業內政部11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法,將來得建置資訊系統,供學校網路傳輸學生名冊,由地方政府於系統覈定及通知學校,全面朝向電子化作業,利於管理每年13萬件的緩徵作業,大幅減輕行政負擔。

內政部表示,爲使在學役男安心就學,我國役男於19歲徵兵及齡後,凡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皆可由就讀學校列冊函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覈定在學緩徵,等到學業完成後再入營服役,國內每年覈定在學緩徵役男人數約13萬人。

爲使在學役男安心就學,並減輕基層役政人員負擔,內政部11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6條、第16條之2、第19條,增訂得由內政部建置資訊系統,供學校以電子傳輸學生名冊,並由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於系統覈定及通知學校,將緩徵作業全面系統化,以減輕基層役政人員工作負擔。

另爲落實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精神,這次修法同步將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之「殘疾」、「傷殘」用語,修正爲「傷病或身心障礙」及「身心障礙」,以消除法制用語上對身障朋友不友善的敘述。

內政部指出,「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6條、第16條之2、第19條修正草案,將依法程序發佈施行,並請各地方政府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