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男婚假事假放寬

政署放寬役男婚假事假規定(役政署網站擷圖)

爲讓役男請假更彈性內政部昨天部務會報通過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未來替代役男請14天婚假的期間,將從原1個月休畢放寬至3個月內休畢,方便役男辦理各項結婚事宜。原先事假8小時折算1日,也同步迴歸24小時折算1天。

內政部表示,這次通過「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5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主要是考量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結婚申請婚假,依原規定婚假14日須於1個月內請畢,爲增進役男請假權益,這次將役男婚假請休期間,放寬自結婚登記之日起算3個月內請畢即可,讓役男請假及單位勤務派遣更具彈性。

內政部指出,這次也增修以「時數」計算方式核給役男事假,且一併刪除替代役役男事假累積8小時折算1日的規定,改以24小時折算一天,以更符合現行實務請假管理運作

內政部強調,這次修法讓替代役役男請婚假更具彈性,也更符合實務管理運作。「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