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穿「處男殺手戰袍」露側乳被拍 攝影師GG了

攝影師少女穿露側乳「處男殺手毛衣 」拍照,吃上「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遭判刑。(意圖/達志影像)

北市一名陳姓攝影師,花了3千元找來一名14歲少女穿上「處女殺手毛衣」與比基尼、並擺出撩人的姿勢拍攝,還將照片傳到LINE羣組分享,雖少女未露3點,但法官認定已讓人產生性聯想,涉嫌猥褻、有礙社會風化,遂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將陳男判刑2年2月。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與少女談妥3000元酬勞,約到摩鐵拍攝,由陳男提供「處女殺手毛衣 」與比基尼,要少女擺出各種姿勢或戴上手銬,拍攝大尺度照。

陳男出庭時辯稱,他對少女拍的照片都沒露3點,且價碼只有3千,不算引誘。其律師也說,少女照片沒露2點、甚至3點,未達猥褻要件

合議庭法官認爲,少女的部分照片穿深V低胸款、未遮肚、腰部綁線設計的比基尼,還擺出「後背體位性愛姿勢,另有照片穿開胸露側乳,可看到乳房側邊及、臀溝部位,照片會讓人產生性聯想,認定會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屬猥褻照,且3000元國中少女而言,已是大誘惑,屬「引誘」行爲,最後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將陳男判刑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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