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退出了 600億螞蟻戰配基金官宣!影響1360萬人

(原標題:能"退出"了!剛剛,600億螞蟻戰配基金官宣影響1360萬持有人,10問10答最全解讀)

備受市場關注的螞蟻戰略配售基金又迎來新進展。

11月20日,華夏易方達、匯添富、鵬華、中歐旗下五隻創新未來基金齊齊發布“增設B份額並修訂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公告。這也意味着,前期“五家聯合聲明”正式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據公告顯示,這五隻創新未來基金新設B類份額,可供持有人申請退出所用,投資者可以按基金份額淨值退出,並自11月23日起正式生效。也就是說,下週一開始,這5只創新未來基金合計1360萬戶持有人可以“自由選擇贖回”。

多位業內人士認爲,螞蟻戰略配售基金此次推出的退出方案,給予投資者充分的選擇權。投資者可以在這個週末好好思考下,多思考、多審視下5只產品背後的投資價值。基金君專門梳理了投資者關a心一些問題的“10問10答”,供投資者參考。

五隻創新未來基金

正式官宣增加“B份額”

11月19日下午,基金君收到來自支付寶的一個“重要提醒”,是關於創新未來基金安排的聯合說明。

基金君發現,此次支付寶提醒的“聯合說明”和一週前一樣,主要是涉及到創新未來基金退出的問題。以下是“聯合說明”的截圖:

就在11月20日的零點,五大基金公司均發佈了公告稱,爲更好地服務投資者,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出發,經與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協商一致,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易方達、華夏、匯添富、鵬華、中歐旗下五隻創新未來18個月封閉運作混合型基金增設B類基金份額,並對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進行修訂。而此次修訂將自2020年11月23日起正式生效。可以說,“聯合聲明”正式進入實際操作。

此外,這些基金的修訂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也同時發佈了。

這些公告內容基本一致,以匯添富基金公告爲例:

基金君整理了目前公告的核心細節:

1、增設自動贖回B類基金份額。

目前創新未來基金在指定期間內新增B類基金份額,投資者認購併持有的創新未來基金現有基金份額爲C類基金份額。在指定期間內,允許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自C類基金份額轉入並自動贖回的基金份額爲B類基金份額。(注意看B類、C類的代碼)

2、指定時間是一個月。

公告顯示,指定期間的具體時間爲2020年11月23日0時至2020年12月22日15時,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間提出相關申請。指定期間屆滿後,就不再接受轉爲B類基金份額的申請,B類基金份額註銷,未選擇退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繼續持有原份額。B類基金份額的存續時間與指定期間相同。

3、B份額不開放申購。

在指定期間內,B類基金份額不開放申購,僅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類基金份額轉爲B類基金份額並自動贖回的申請。

基金份額持有人於指定期間工作日(T日)提出的將C類基金份額轉爲B類基金份額並自動贖回的申請,以T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爲基準進行計算,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4、退出金額的計算公式。

指定期間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指定期間工作日(T日)申請以將其持有的C類基金份額轉爲B類基金份額並自動贖回的方式退出,所得的退出金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C類份額轉出金額 = C類份額轉出份額×T日基金份額淨值

B類份額轉入份額 = C類份額轉出金額 / T日基金份額淨值

退出金額 = B類份額轉入份額×T日基金份額淨值

以上涉及金額、份額的計算結果,均按照四捨五入方式,保留小數點後兩位,不過,具體以基金登記機構計算並確認的結果爲準。

5、期間免收管理費、託管費、銷售服務費

自基金成立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期間內,創新未來基金不收取管理費、託管費、銷售服務費。指定期間內,基金份額持有人無需支付將C類基金份額轉爲B類基金份額並自動贖回的費用,基金管理人及相關機構將保障按照基金合同規定應當歸入基金資產的部分贖回費不會受到影響。

6、指定期間屆滿後,B類基金份額註銷。

此次,5只創新未來給出了持有人退出方案,切實迴應了投資者的合理訴求,保護了基金持有人合法權益。

5只產品悉數斬獲正收益

建倉期運作穩健

從5只創新未來基金最新運作情況看,截至最新淨值更新(11月13日),5只產品成立時間皆達到1個月及以上,仍處於初步建倉期,但基金淨值表現相對穩健,5只產品平均收益率1.13%,且悉數斬獲正收益。

其中,收益率最高的產品1個月淨賺2.19%,還有多隻產品收益率在1%上下浮動,基金的運作管理相對平穩。

在投資層面,部分創新未來基金還在近日發佈公告,基金陸續參與了定增投資,部分產品還公告“可投科創板市場”,產品當前的投資管理處於正常狀態。

11月19日,易方達基金髮布公告稱,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參加了“聯創電子”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易方達創新未來18個月就位列其中。

Wind數據顯示,該只基金持股“聯創電子”數量爲554.94萬股,參與的定增價格爲9.01億元,賬面價值達6026.64萬元,佔基金淨值比0.5%,目前該只股票價格爲12.05元,參與個股定增的折價和近期股價的良好表現,將爲基金帶來增厚收益。

另外,11月11日,易方達創新未來18個月還出現在“開潤股份”的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名單中,該只基金獲配118萬股,賬面價值佔基金淨值比例爲0.29%,與“聯創電子”一樣鎖定6個月,並將在明年5月中下旬陸續迎來解禁。

而在10月下旬,鵬華基金也曾發佈公告,將鵬華創新未來18個月納入“可投資科創板股票”的產品範圍,同時,公司還將根據審慎原則,保持基金投資風格的一致性,並做好流動性風險管理等工作。

針對基金的上述投資進展,北京一位大型公募高管表示,創新未來基金淨值波動穩健,部分產品還小倉位參與了定增投資,說明產品處於正常運作管理階段。而通過定增投資,基金產品可以獲取定增折價的收益,參與個股併購重組可能帶來的業績提升,以及優選行業和個股帶來的阿爾法收益,在投資上也會增加一些安全墊。

在這位高管看來,做好基金投資最核心的是選擇基金管理人,目前5只創新未來基金都屬於中大型基金公司安排的明星基金經理管理,這些基金經理及其背後投研團隊投資能力突出,長期業績優異,投資水平經受住了市場的考驗。他建議投資者可以持續關注這些頭部基金經理的表現,做好理性投資和長期投資。

關於創新未來投資者主要關注問題的

十問十答

一、創新未來基金什麼時候可以退出?

答:爲了更好地服務投資者,給投資者提供更便利、更多元的退出選擇,5只創新未來基金將安排一個月的退出選擇期,在此期間投資者可通過轉入B類份額,按基金份額淨值退回,具體退出期爲2020年11月23日0點至2020年12月22日15點。

二、何爲B類份額、C類份額?

答:投資者在基金首發期時認購的份額是C類份額,此次新增的稱爲B類份額,投資者只有將C類份額申請轉入B類份額後才能在最近開放贖回期的這段時間內辦理贖回業務

三、退出基金收費嗎?

答: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出發,無論您是否退出,我們將對所有投資者免除基金成立以來至12月22日機構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的基金管理費、託管費、銷售費用。

四、退出選擇期過後,仍可以退出嗎?

答:退出選擇期過後,持有人可將基金轉入場內賣出,屆時螞蟻將提供相應的平臺功能。但投資者需注意場內交易有可能產生折溢價的情形。

五、如何將場外份額轉入場內進行交易?

答:將場外基金份額轉入場內進行上市交易稱爲基金跨系統轉託管業務。

跨系統轉託管是指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在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系統(TA系統)和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之間進行轉登記的行爲。

在辦理跨系統轉託管之前需做以下準備:首先需要擁有證券賬戶。沒有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券商辦理證券賬戶開戶手續(如果以前買過股票或封閉式基金,可以使用原來的賬戶)。

第一步:與擬轉入的證券營業部取得聯繫,獲知該證券營業部的席位號碼

第二步:可在交易日持有效身份證件和證券賬戶卡到轉出方代銷機構辦理跨系統轉託管業務。須填寫轉託管申請表,寫明擬轉入的證券營業部席位號碼、基金賬戶號碼、擬轉出的基金代碼和轉託管數量,其中轉託管數量應爲整數份。

六、辦理轉託管需要多長時間?

答:T日(交易日)申請辦理的跨系統轉託管若爲有效申報,則其申報轉託管的基金份額可在T+2日到賬。自T+2日即可交易基金份額。

七、如果選擇不退出,未來仍有機會參與戰略配售嗎?

答:創新未來基金目前仍保留戰略配售上市公司的機會,屆時以證券交易所具體規定爲準。

八、未來投資者若想加倉,後繼還能買入嗎?

答:本次B類份額只供持有人退出、不能買進,未來待開通場外基金份額轉常年進行交易,如將來仍想購買,可以場內交易買入,但場內交易可能面臨折溢價的風險。

九、未來是否會更換基金經理嗎?

答:無論是否配售螞蟻集團股票,基金管理人仍將繼續勤勉盡責的管理您的基金,致力爲您帶來長期回報。

十、基金經理的自購資金會中途退出嗎?

答:此前也有幾位基金經理宣佈自購創新未來基金。以華夏基金爲例,該公司表示,在產品發行期,基金經理周克平自購了200萬華夏創新未來基金,周克平自購資金會留在原份額中,封閉18個月,中途也不會退出。

此外,支付寶平臺上也發佈了一些回覆,也可以供投資者參考:

螞蟻餘波未散!阿里在美遭集體訴訟 未起到披露義務

在螞蟻集團暫緩上市餘震不斷之際,面對海外投資者的集體訴訟,阿里是否將再受重創?

螞蟻暫緩上市餘波未了,阿里在大洋彼岸再遭美投資者集體訴訟。

此前,因爲螞蟻上市暫緩,阿里美股創下5年多來最大跌幅,市值一天蒸發813億美元。據此,已有多家律所正在收集境外投資者的索賠線索,欲指控公司及其高層在螞蟻集團IPO過程中,作出重大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從而造成股民重大損失。

事實上,這並非在美中概股首次遭遇境外集體訴訟指控,僅在今年4月,瑞幸因造假事件曾遭遇美國集體訴訟,或將面臨百億賠償曾引起輿論譁然;阿里在2015年也曾爲集體訴訟賠付2.5億美元。

對於在美上市公司而言,集體訴訟是難以逃開的“緊箍咒”。在螞蟻集團暫緩上市餘震不斷之際、面對海外投資者的集體訴訟,阿里是否將再受重創?

界面新聞採訪多位律師後發現,此次針對阿里的集體訴訟中,業內對於阿里是否有螞蟻事件的披露義務存在爭議,但即使存在勝訴可能性,阿里選擇和解的可能性仍然更大。

集體訴訟指控阿里:未起到披露義務,作出誤導性陳述

界面新聞了解到,已有國內律師團隊加入到對阿里巴巴的集體訴訟中。

目前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正對外徵集阿里投資者線索,主要是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期間買入或取得阿里股票或期權等證券受到較大投資損失的投資者。

界面新聞從郝俊波律師處獲悉,當前該事務所已經收集到幾十份投資者的投遞,目前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正在尋找首位原告的階段。據他介紹,美股對投資者起訴的條件相對寬鬆、門檻較低,也是案件能受理的主要原因。

據郝俊波律師向界面新聞提供的英文訴狀(目前該訴狀已更新至國際律師公衆號中),該訴狀提出,阿里巴巴擁有螞蟻集團33% 的股權,而阿里巴巴未向投資者披露以下重大不利事實或者作出誤導性陳述:

(1) 螞蟻集團在某些重要事項上不符合上市資格或披露要求;

(2) 金融科技監管環境即將發生的某些變化將影響螞蟻集團的業務;

(3) 由於上述情況,螞蟻集團的首次公開發行合理地可能被暫停;

(4) 由於上述原因,阿里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前景的正面陳述實際上具有誤導性,或缺乏合理的依據。

訴狀認爲,螞蟻暫緩上市,與前一天與監管機構的會議以及“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的最新變化”有關,並引用了2020年11月2日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中國監管機構與螞蟻集團高管馬雲、井賢棟進行了會晤。文章指出,儘管監管機構沒有提供細節,“但用來描述這次採訪的中文詞語——約談——通常指的是當局的斥責。”文章還包括了螞蟻集團的一份聲明,表示將“深入落實會議意見”。

訴狀指出,作爲阿里高管,是完全有可能知道有關阿里巴巴負面非公開信息的,並有義務傳播有關阿里巴巴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的準確和真實信息,並迅速糾正阿里巴巴發佈的任何公開聲明。

除了前一天的監管約談之外,郝俊波還向界面新聞指出,網貸新規早在2019年4月30日就被囊括在銀保監會法規部公佈的“中國銀保監會2019年規章立法工作計劃”中,但該計劃並未出現在螞蟻招股書的風險披露當中。

他認爲,按照慣例,監管部門在出臺徵求意見稿前,很有可能以試探性、或者非正式的方法事先徵集行業內公司實體的意見和看法。

“我個人認爲,如果公司在上市前就知曉相關的立法工作正在起草,它就應該把相關的風險向投資者披露”,郝俊波律師說。

阿里披露義務存爭議,舉證有難度

集體訴訟對於阿里影響幾何?對於螞蟻暫緩上市這一突發消息,阿里是否需要承擔披露失責的義務?高額董責險是否還會買單?這是有關阿里集體訴訟的主要爭論。

就集體訴訟已被法院受理這一事實而言,多位律師均並無異議。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一欣律師指出,原告持有阿里股權,而且主張螞蟻暫緩上市已構成阿里對原告的侵權,起訴條件已經滿足,法院受理是一個必要的程序。

但他認爲,受理並不等於勝訴。螞蟻暫緩上市這一事件相關公告僅螞蟻集團有披露義務,作爲螞蟻的關聯股東,阿里在披露義務上失責“略爲牽強”。

他指出,螞蟻集團暫緩上市,與阿里管理層兩者是否有因果聯繫,這一問題仍然有待觀察。如果前後存在因果關係,那麼阿里很有可能敗訴,但如果兩者因果關係較弱,那麼阿里存在責任的可能性並不大。

對於信息披露義務,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郭捍東律師也持同樣的看法,他補充稱,美股阿里雖爲螞蟻的第一大股東,卻並非實控股東,兩者是關聯公司,因此,即使螞蟻前期申請上市中存在違規甚或違法問題,不會成爲美股阿里的問題;依法應當追究的是螞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董事高管,而不應據此要求美股阿里承擔責任。

對於螞蟻未披露網絡小貸新規起草的訴訟理由,郭捍東也表示了不認可。“道理很簡單,一項立法,如僅是處於工作計劃階段,尚無任何內容,如何預測?如何披露?”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孫宏濤教授則認爲,不排除阿里高管提前知曉新規出爐的可能性,但是從打官司的角度而言,在舉證阿里高管存在提前知曉、主觀不予披露上,存在難點。

“很難證明螞蟻集團的高管知道這個事情,即使知道,也很難證明阿里高管預測到該新規的嚴重性”,孫宏濤說。

高價董責險是否應該買單?

當前,在集體訴訟事件發酵同時,高價董責險能否賠付也成爲阿里此次能否脫身的關鍵。

董責險,全稱爲董(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通俗地說,如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因過錯導致第三者遭受經濟損失,相應經濟賠償責任的風險可以轉嫁給保險公司

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均購買了董責險。此前據媒體報道,螞蟻集團董責險保單保額高達15億元;界面新聞從業內人士處獲悉,阿里董責險保單總保額也達5個億。

就兩張董責險保單而言,多位律師告訴界面新聞,此次集體指控面向阿里,而非並未上市的螞蟻集團,所以螞蟻集團15億董責險“不一定用的着”,如果阿里選擇和解或者敗訴,阿里董責險買單的可能性極大。

集體訴訟耗時漫長 阿里和解可能性較大

即使在此次針對阿里的集體訴訟中,業內對於阿里是否有螞蟻事件的披露義務存在爭議,舉證阿里責任有難度,但在孫宏濤教授看來,阿里極有可能選擇和解。

“董責險最重要的作用除了理賠之外,還在於抗辯與和解。”孫宏濤指出,在集體訴訟生效之後,承保董責險的保險公司將代替被告行使兩種職能,一種是抗辯,認爲對方證據不夠充分,不足以讓我賠償;另外一方面,與對方達成和解,不能完全彌補投資者的損失,但是至少不會讓投資者血本無歸。

孫宏濤教授認爲,達成和解往往是更容易高效快速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也是一種更好的選擇。如果選擇抗辯,極有可能將這一法律爭議的時間延長,從現實的資本運作和實務的角度來講,陷入長久的法律爭議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往往不利於其在資本市場的表現,不必“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而如果選擇和解,董責險賠付概率大,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和解費用相比於美國高昂的律師費用或許也要划算更多。

事實上,阿里並非首次遭遇集體訴訟。

2015年1月31日,阿里巴巴以及高管團隊馬雲、蔡崇信、陸兆禧和武衛四人在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加利福尼亞州法院兩地遭遇集體訴訟。這兩起案件或糾紛都指向了同一事實或行爲,即:阿里巴巴上市前夕的一次行政指導工作。

2015年1月28日,原國家工商總局在官網刊登了題爲《關於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的文章。披露了2014年7月16日在浙江省工商局召開的一次行政指導座談會,阿里主要負責人員、核心部門管理團隊均參加了會議,接受行政指導。

但爲了不影響阿里上市,這是一次內部會議,阿里也未在招股書中披露相關情況。

上述2起集體訴訟耗時數年才得以和解方式結束,據阿里公告顯示,該公司分別於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支付7500萬美元和2.5億美元。

顯然,阿里對於漫長集體訴訟的耐心已經不足。阿里曾對此表示,在事實已經明確的情況下,再爲一份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會議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毫無意義。這樣的漫長訴訟既無益於保障股東的利益,也無助於阿里專注爲社會創造更多價值。

11月17日訊,在16日舉辦的“格隆匯·全球投資嘉年華·2020”活動中,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教授劉煜輝表示,前段時間證監會開會,重申堅守科創板定位,支持和鼓勵“硬科技”企業上市的潛臺詞是——螞蟻集團不可能在中國上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