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地方選舉 選舉人數達1,930萬人

今日中選會發布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公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則發佈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裡)長選舉公告。選舉公告內容包括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中選會說,候選人登記日期從111年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提醒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辦理候選人登記時需附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且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將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1年,請相關公職候選人正確填寫,並於登記時繳交。

此外,針對立法院於111年3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中選會定於111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主委李進勇表示,此次修憲複決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憲複決的歷史意義,我國憲法歷經7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11月26日將是中華民國史上首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決定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特別呼籲國民年滿20歲,踊躍行使公民的權利,並且拒絕賄選的誘惑,勇於檢舉,共創清明、乾淨的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