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抗爭「拔菜戰車」擋救護車被起訴 獲判無罪確定

盧朝財。(資料照)

檢方起訴指控「全民拔菜總部」總指揮盧朝財,2018年在反年金改革抗爭中阻礙救護車,致墜樓的退役上校繆德生延誤送醫死亡,涉嫌妨害公務等罪,臺北地院判盧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檢察官依據警方現場蒐證畫面,認爲救護車遭盧朝財的「拔菜戰車」阻擋,經警方多次廣播,盧仍未移動車輛,或呼籲羣衆讓道,救護車因此改由鎮江街側門進入立院,救護人員還得擡擔架爬樓梯來回,致延誤救醫,故依醫療法妨害執行救護業務、刑法妨害公務、強制等罪起訴盧。

北院判盧男無罪,檢上訴後,盧朝財表示,他當時路過現場加入聲援,青島東路側門已被抗議羣衆撞開,他根本不知道里面發生什麼事情,警察廣播說有救護車要進來,請他把車開走,但他左右觀看沒有看到救護車,也沒有到聽到。

高院認爲,盧男當時以手機直播現場狀況,直播過程中見救護車抵達,他即由宣傳車上層下來,走向駕駛座,向直播觀衆告知因有傷患而中斷直播,並開啓宣傳車駕駛座車門,站立於車外操控該宣傳車緩慢向後移動,直至救護車前往鎮江街側門。

高院佐以蒐證錄影光碟、被告現場直播錄影,認定盧男在救護車抵達前、後及抵達之際,均未積極阻擋救護,亦未對救護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行爲,並於步下宣傳車上層後,在車外操控宣傳車向後移動,無妨害公務之意。

此外,高院表示,盧男在救護人員對繆德生實施救護之過程,未有接近員警或救護人員之舉,亦無對現場救護人員施以強暴行爲之餘地,也不構成強制罪、妨害救護罪,駁回檢方上訴,判盧男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