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涉性侵遭判4年 出庭懇求法官解除境管

鈕承澤涉性侵遭判4年,出庭懇求法官解除境管。(林偉信攝)

導演鈕承澤涉性侵劇組助理案,去年12月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斥責他欠缺性別平權意識,犯後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上訴後,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鈕承澤今到高院應訊,他委由律師請求法官解除對他的境管。

高院今天傳訊鈕承澤,因他的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限到2月14日屆滿,法官問他有沒有意見,他委由律師回答表示,已獲交保且每次開庭都準時到庭,對他境管沒有必要,庭末,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鈕承澤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他臨時取消工作會議,改邀劇組到家中聚會被害人主管帶去他的住處參 與聚會。當晚9點多,賓客及被害人主管都離去,只剩女被害人在場 ,鈕靠近她,不顧她反抗並強壓沙發上用手指性侵。

臺北地方法院將鈕承澤判刑4年,上訴後,高院認爲,他雖與女助理和解,卻引用和解書的記載、辯稱她未傳 達拒絕之意,暗指對方主動獻身,他犯後沒有悔意,仍判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