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一審判4年 二審力拚翻盤10點宣判

豆導鈕承澤性侵女助理案,一審判刑4年,他不服提上訴,二審結果高院2日10時宣判。(中時資料照)

「豆導」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助理,今年4月遭臺北地方法院強制性交判刑4年,鈕承澤不服提起上訴,力拚減輕刑責臺灣高等法院審結,將於今天(2日)上午10點宣判。

檢方起訴指出,鈕承澤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臨時取消工作會議,改邀劇組到家中聚會,待其他人陸續離開,女助理獨自留下,鈕趁機將女助理強壓沙發,指侵得逞。

北院依證人證詞,可知鈕承澤與女助理案發前並無情愫聚餐當天女助理並不是主動去鈕家,表現也與平常沒有不同;鈕要與女助理髮生關係時,女助理緊閉雙脣、撇頭回避,依照鈕的社會經歷,不可能不知道對方不願意,卻仍硬上得逞。

合議庭並指,鈕的犯行造成女助理終身無法抹滅的陰影審理期間卻以「酒醉斷片」、「戀愛的開始」等藉口狡辯,甚至以知名導演的社會地位利用媒體散佈「認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會繼續保護她的」等內容形塑雙方存有男女情愫,傷害女助理身心甚鉅。

此外,鈕承澤更藉由和解書記載內容,試圖營造女助理案發時並未傳達拒絕之意,以及深夜獨自留下,就是期待與他發生關係等語,暗指女助理主動獻身,欠缺性別平權意識,難認有悔悟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