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搭小黃 桃園市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

農曆春節期間桃園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每趟次加收100元。(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桃園市計程車農曆春節期間除按原訂收費方式外,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每趟次加收100元,以感謝駕駛朋友農曆春節假期載客辛勞。 交通局22日指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運價爲1,250公尺95元,續程每250公尺加收5元,車速小時 5公里以下累計150秒加收5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今年的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間,自107年2月11日(日)0時至2月20日(三)24時止,共計10日。

實施期間桃園市 (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除外),計程車農曆春節期間除按原訂收費方式外,每趟次加收50元;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每趟次加收100元。民衆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爲準,例如:上車時間爲2月10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爲2月11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

爲督促計程車駕駛依規定收費,民衆搭乘計程車若遇到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請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桃園市1999市民諮詢服務專線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