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才能住?墾丁H會館服務「國民」 被縣府勒令停業

▲墾丁H會館有着無敵海景,是許多觀光客的最愛,但卻因爲持「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營業執照經營旅館業務,遭縣府開罰35萬。(圖/翻攝墾丁H會館FB,下同)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獅子鄉「墾丁H會館」以無敵海景聞名,房價至少1萬元起跳,但前年卻被屏東縣政府查出,H會館持「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營業執照經營旅館業務,因此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35萬元。雖然開罰令出爐後,H會館曾提起行政訴訟,但卻被法官以「縣府開罰無不妥」爲由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H會館的前身是潮州農會農民教育中心,荒廢13年後從蚊子會館變身爲高檔飯店,但營業登記仍爲「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整座會館共有126間客房。由於屏東縣政府認爲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的服務對象爲「農民」,但H會館卻將服務對象私自擴大爲「國民」,卻未向主管機關領取營業登記,與法令不符,因此於2013年9月對H會館開罰35萬元,並勒令停業。

▼墾丁H會館前身是潮州鎮農會農民教育中心,業者花了5億纔將它打造成高級飯店。

H會館不服政府開罰,提出行政訴訟,業者表示,由於農身分難以認定,公司纔會將服務對象擴張爲「國民」,且會館除提供住宿外,尚有提供農產促銷、教育娛樂等服務內容,「性質確實與一般旅館業者不一樣」。

雖然H會館提出抗告,但屏東縣地方法院卻認爲H會館營業型態是提供不特定大衆休憩與住宿,須受「觀光發展條例」規範,縣府開罰無不妥;會館接獲判決表示會提出訴願,不會停業。

屏東縣觀光傳播處長鄞鳳蘭表示,「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與「旅館業」最大差別在於「收容對象不同」,縣府只是要求會館停止服務「一般民衆」,而非要求停業。不過,鄞鳳蘭也表示,由於「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營業登記是由農委會核發,「應由農委會決定應否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