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損貸款補貼過高? 農委會:考量高風險,合理

天災過後,部分農民靠「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東山再起。 (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日前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演的「農損低利貸款利息差額補貼預算」攻防中,有立委質疑農漁會拿到的農損貸款補貼利率過高,且承做建築貸款的利率過低,對此,農委會發表聲明,農漁會承做農損貸款的風險相對高,目前補貼利率屬合理;建築貸款利率經控管後已與市場同步。

農委會表示,農業經營易受天然災害影響,導致農民損失,爲協助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才推動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農民須負擔年息僅有1.25%,另外再由政府編列「利息差額補貼」預算給農漁會等貸款經辦機構,目前補貼基準爲年息5.125%(含農民負擔的1.25%);到2014年11月底止,共有2,912戶取得災害貸款,總放貸金額新臺幣16.93億元。

至於災害貸款差額補貼利率偏高的說法,農委會說明,該補貼利率是參考農漁會信用部的資金成本(0.8%)、作業成本(0.8%)、及風險成本(4%)訂定,其中,風險成本須考量農漁民在遭受災損後,償債能力薄弱又無擔保品,導致放款風險遠高於一般正常貸款,截至去年11月底,災害貸款逾放比率就高達7.7%,因此整體評估下來,目前將補貼基準定在5.125%,尚屬合理。

農委會認爲,農漁會的營業規模較商業銀行小,且營業區域營業項目也遜於銀行,但因爲其服務對象涵蓋偏遠地區的農漁民,往往須辦理政策說明並進行相關輔導,導致農漁會的資金成本及作業成本都遠高於銀行,因此政府對於農漁會辦理災害貸款補貼的基準比銀行高也有其道理

對於農漁會以低利殺價競爭房貸一事,農委會坦承,過去部分農漁會因存放比率偏低,導致手中持有大量餘裕資金,在資金去化壓力下,確實有用低利率承作房貸情事,但農委會已經在2014年7月底採取相關控管措施,目前農漁會放款利率都已調整至市場利率水準,查無低利承作不動產放款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