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藥登記管理依程序審查 與各國一致

「固殺草」作爲紅豆落葉劑遭質疑,農委會防檢局4日發出新聞稿強調,我國農藥的登記與使用,都經完整的評估,確認其安全性有效性覈准通過,相關做法與世界各國無異。而農藥產品覈准使用後,若國際上有新的科學報告事證,則會採用滾動式檢討,必要時則對該藥劑採取限用或禁用等管制措施

防檢局表示,固殺草目前在歐盟屬未覈准登記 (not approved) 的有效成分。歐盟未覈准使用的農藥當然不能使用,而歐盟對於具有危害風險之藥劑,則會採取限制 (restrict) 或禁止使用 (ban) 措施,且歐盟對已禁用 (ban) 的藥劑會刪除相關MRL,但是如果僅爲未覈准使用者 (not approved),則不會全面刪除其相關MRL。目前歐盟仍於200多項作物訂有固殺草的MRL。

防檢局強調,依據我國《農藥管理法》規定,農藥有效成分在登記上巿前,業者須繳交安全評估資料,以證明該項產品對人體健康與環境安全無任何明顯危害的整套科學數據文件始覈准其登記販售,其評估方式與先進國家及國際權威組織 (如糧食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農藥殘留聯席會議JMPR)的審查評估流程一致。

防檢局指出,爲確保業者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可追溯性,在有限的資源下采取與國際先進國家及國際權威組織評估農藥時相同作法,即要求業者提供經國際認證機構認可的實驗室,如優良實驗操作規範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 認可實驗室所執行的毒理試驗資料,以提高參考價值

如果審查有疑義時,防檢局指出,會請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TAF) 循其機制將資料送至相關國家查證,以確保資料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