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研究員勾同事妻...「辦公室、圖書館」激情狂戰!她爆:次數多到數不清

樑男方女發生婚外情。(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中央社記者長順臺北3日電

45歲的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梁姓助理研究員被控與有夫之婦有婚外情,被女方丈夫前妻提告妨害家庭法院判決8月徒刑,農委會移送懲戒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樑男降1級改敘。

博士學位的樑男原爲畜產試驗所助理研究員,民國99年間調到新竹分所後,與當時的妻子古姓女子住在位於苗栗縣的職務宿舍內,同事劉姓男子與妻子方姓女子也住在職務宿舍內,彼此爲鄰居,互相認識。

判決指出,樑男與方女自100年起即有往來,兩人涉嫌於105年2月間、7月間及106年5、6月間,分別在樑男住處及畜產試驗所附近的鐵皮屋內發生性行爲共3次,方女最後1次還以手機拍攝2人的性愛影片

劉男古女知悉後,分別對樑男提告通姦罪,古女也對方女提出通姦罪告訴;樑男則對方女提妨害秘密告訴,苗栗地檢署分別將樑男、方女起訴。劉男另對樑男求償新臺幣150萬元。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去年12月間依通姦罪判處樑男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並在今年4月間判決樑男應賠償劉男40萬元。方女也在今年3月間被依通姦罪及妨害秘密罪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方女在偵查時表示,她自100年起至106年底止多次在辦公室圖書館溫室、鐵皮屋等處,與樑男發生性行爲,「次數已多到無法計算」,但除了3次被認定有罪,其餘法官均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農委會在事發後將樑男記一大過處分,並調到其他單位,且認定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有關公務員不得放蕩等足以損失名譽的行爲規定,移送公懲會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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