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對環境與人權的影響及其成因

蔡育岱 譚偉恩

儘管農業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相當傳統與原始的經濟活動,但目前仍然提供全球40%人口的生計,而之中有高達70%是發展中國家的人民。【注1】此外,世界銀行(World Bank, WB)的報告指出,目前農業活動的溫室氣體排放約佔據了全球溫室氣體的30%,【注2】而溫室氣體的負面影響之一就是減損糧食的產出。政府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更進一步指出,東南亞、中亞、南亞,以及次撒哈拉非洲地區(Sub-Saharan Africa,即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整片大陸)都將面臨農作生產減少的危機。【注3】上述這些數據接透露着一項訊息,即農業與人類安全(human security)的關係十分緊密(而人類安全的匱乏是諸多人權危機的肇始),【注4】以及農業活動與環境惡化具有顯著的關聯性國際上廣大人口目前面臨的饑饉、經濟困頓和結構性的社會不平等,似乎也可以在瞭解農業活動的過程中得到一些解答。依據2009年WB與聯合國(the United Nations, UN)共同發表的評估報告,人類必須修正已經過度工業化的糧食生產與消費體系,而最近一份UN人權理事會(Human Rights Council)特別報告員(Olivier De Schutter)的調查文件指出,既有的人類農牧經營方式不利於解決氣候變遷帶來的環境衝擊。【注5】此外,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的報告進一步將農業與氣候變遷的互動關係加以凸顯,指出極端氣候對於農業是一大威脅,而目前傳統農業的運作方式卻加速氣候變遷的不穩定性,使得極端氣候越來越頻繁。相較之下,這份報告建議,有機的農業經營模式是因應目前乾旱或洪水等氣候災變較妥適與可行的方法。【注6】

本文主旨不在於討論有機農業的本身或是如何應用有機農牧策略於目前被過度工業化的農業實踐。本文側重的問題面向在於—何以目前工業化的農業及相關的官方政策或私人計劃都不適合國際社會有來調適與減緩氣候變遷?「共生」與「非商品本質」這兩項因素是回答此疑問的關鍵。

沒有人能夠反駁作物的生產必須建立在安全的生態環境這個基礎前提上;進一步說,農業活與環境生態兩者間一定要維持平衡關係。剝削環境所取得的農業獲益必然要在某個時間與空間以更高的代價向地球進行償還。地球生態本身是一個環環相扣的系統,複雜度與牽連性遠超過人類目前的知識所及。因此,表面上或短期間看似與環境不相關的問題,經常都會在一段時間後浮現,而那時的結果也往往是難以收拾或控制的。公地悲劇(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理論精準地反映出農業與環境的共生現象,而這個悲劇卻是目前人類社會普遍面臨的危機,其中極端氣候導致的災變和破壞力最爲顯著。

工業化的農業是一種侵略性的經營方式,欠缺「共生」的思考。工業化過於強調生產效率,但沒有考慮到農業經濟行爲背後的外部不經濟(external diseconomy)問題。詳言之,農業供給與消費鏈的前端生產者在經濟行爲中有把許多應承擔成本轉嫁給他人和我們的大地;例如密集使用農藥可以確保作物免於蟲害、外觀精美、產量提升,但也同時減損生物多樣性、消費者健康、土壤永續力,這些對人類與環境造成的不安全都未由風險製造者承擔。經濟學把外部負面效益的行爲歸類爲是一種市場失靈,認爲可以透過政府公權力的介入(市場干預)加以解決。但事實上,許多國家的政府並沒有意願將外部不經濟的問題內部化。換句話說,能夠解決市場失靈的管理者不重視外部不經濟所帶來的問題;相反地,許多國家農業上的補貼政策證明,政府不但沒有以課稅罰則處治破壞環境的農業生產者,反而提供更多經濟上的誘因讓外部性的問題讓更形嚴重。

第二個有關「非商品本質」的問題是對氣候變遷與人權更爲理論層次的反省;長期以來,農作物的商品化(commodification or commoditization)甚少被國際法或國際政治研究者關切,但這其實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目前幾乎八成以上有關環境安全和人類安全的研究文獻,都抱持要強化農作物的產出或增強農作物的生命能量,讓農作能夠適應氣候變遷,讓農作產量不要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此種思考的背後有一個深層的預設價值,就是農作物是一種市場上的標的(target)。無論是貿易上的還是人道援助上的,農作物的流轉都被以市場交易的方式在進行,唯一有彈性的變化是在不同的交易對象或是時空裡,作物的價格會有所變動。

然而,農作物的本質並不是商品,它不是爲了在市場上交易而存在的,而是爲了滿足人類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存在的。進一步說,人類所以發展農業,進而生產作物只是爲了「使用/食用」它們,而不是要去交換它們。農作物的本質因此是實用性的價值,而生產它的過程是人和自然之間的互動(也就是先前提到的「共生」特性),即生產農作者和自然資源兩種要素的結合。

因此,將本質上的實用性轉換成市場交易關係中的「商品性」,不但是對農作物的一種扭曲,也是對人與自然互動過程的否定。當人類把農作物簡化成是一堆貨幣與數字,然後不去思考作物來源與其生產過程,自由地(其實應該說是恣意地)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時,威脅人類安全的風險就必然尾隨而至。以Karl Marx的概念來看,農作物的商品化是一種拜物性質(commodity fetishism)的體現;一旦把原本實用性的「需要」變成商品後,農作物就不只是用來滿足人類生活的基本需要,還可以用來滿足交易上的需求,像是獲利。這也是爲何工業化思考下的農業活動總是直接或間接的強調要大量生產,蓋生產越多就是獲利越多,生產者可以用更多的作物在市場上交換成更多其它的商品或是貨幣上的獲利。

綜上所述,被扭曲的當代農業實踐在後果上映射出對氣候變遷負面衝擊的加劇,以及導致人權危機的頻生。可悲地是,我們雖然從研究結果中知道,改善農業並使之朝向逸脫經濟發展與工業化迷思的方向修正是有利於環境與提升人權的方法,但實際上幾乎無法期待國際社會改變目前錯誤的農業經營方式。

【注1】 IAASTD, Agriculture at a Crossroads: Global Summary for Decision Makers, publication,Washington, D.C.: Island Press, 2009, p. 8.

【注2】Dipti Thapa and Marjory-Anne Bromhead, The Hague Conference on Agriculture, Food Security and Climate Chang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a Converging Agenda: Country Examples, issue brief, Conference ed., World Bank, 2010, p. 2.

【注3】 IPCC,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II to the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n: B. Metz, O.R. Davidson, P.R. Bosch, R. Dave, L.A. Meyer (eds.),Agricul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2007.

【注4】目前國關領域中對於人權問題研究較全面和稍具系統性的代表應該是人類安全(human security)。詳見:G. Oberleitner, “Human Security: A Challenge to International Law?” Global Governance, Vol. 11, No. 2 (2005): 185-203;隨着1994年UN提出「人類安全」這樣的政治話語(discourse),政治科學漸漸開始對以國家爲中心的各種傳統思考進行反思,甚至一些較爲批判的學派(critical schools)援引或倡議人類安全來協助被國家壓抑之弱勢羣體得到解放(emancipate)。 換句話說,人類安全這種將「安全」的指涉對象儘可能歸附於個人(individual)的研究立場,是一種更爲直接與積極的人權研究途徑,強調建立起基本權(安全)與個人的關係。

【注5】United Nations Standing Committee on Nutrition, http://unscn.org/layout/modules/news/documents/Agroecology_press_release.pdf.

【注6】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Servic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rganic agriculture, environment, and food security, Hattam, C. and N. Scialabba (eds.), FAO, Rome,2002.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學副教授;譚偉恩,政治大學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