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搬運車肇事逃逸 員警調閱監視器還傷者公道

▲經處理員警當場比對兩車肇事撞擊點,跡證完全脗合。(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玉井區臺3線377.5公里處北往南方向,11月18日下午6時55分許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救護,玉井分局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處理時,發現謝姓民衆騎乘機車與不明車輛發生追撞事故,另一當事人肇事後並未下車察看逕行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影像,發現是農用搬運車肇事,通知林姓車主到案說明,全案偵訊依法送辦。

警方說,因本案另一當事人肇事後無報案及救護行爲,且身分不詳,玉井派出所所長張順良指派警員王富生王耀賢洪佩築陳鈺涵等人分工合作,立即實地查訪附近居民及調閱監視器。經調閱路口監視器結果,發現該肇事車輛爲紅色農用搬運車,該車特徵車上肥料並用帆布蓋住。再沿臺3線往南化方向逐一調閱,計使用警用民間路口監視器共7組,鏡頭20餘支,另以翻拍照片影像提供附近居民辨識。

經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該肇事車輛停放於南化區南化裡產業道路上,並在搬運車後方發現有碰撞痕跡,且與肇事車輛特徵相符,嫌疑重大,經查訪附近居民得知該車爲林姓民衆所有,即通知林民到案說明。

林民表示,當時確有駕車經過該處,因聽到碰一聲,以爲是搬運車機件故障,再轉身回頭查看了一下,因當時天色已暗,並未發覺後方有機車騎士倒地,因此繼續往前返家,並非蓄意逃避肇事責任。經處理員警當場比對兩車肇事撞擊點,跡證完全脗合,林民才坦承犯行,全案依交通肇事逃逸罪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玉井分局長蔡進閱,對員警表現十分肯定,並呼籲民衆應將農用車輛加裝夜間照明設備,或張貼反光紙,以增加後方來車之辨識度,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