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按摩師掰「痛纔有效」 男客當場痛昏癱坐輪椅4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雲林張姓男子(年約60歲)2016年8月開車前往臺中大甲拜拜,結束後在廟旁的刮痧攤位按摩,但才按了2、3分鐘就覺得脖子兩側很痛,向葉姓女按摩師反應卻只得到「痛纔有效」的回答,最後當場痛到昏倒,送醫確診第2、3、4、5節頸椎癱瘓。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是葉女疏於注意,依過失傷害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張男在刮痧的攤位接受推拿,卻導致自己癱瘓至少坐了4個月的輪椅。(示意圖/記者趙於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男提到,當天他開車從雲林出發,先到大里接劉姓女友人再一起到大甲拜拜,結束後看到廟前面的門邊有挽臉、刮痧的攤位,一開始想刮痧,但因爲中午不適合才改爲推拿,結果才坐下來按摩2、3分鐘,脖子兩側就異常疼痛,「我有跟她(葉女)反應很痛,她卻說痛纔有效,接下來我就暈過去了,發生什麼事情都不清楚,送醫發現是第2、3、4、5節頸椎癱瘓,甚至一度造成四肢癱瘓。」

同行的劉女證稱,起初是她先接受挽臉,後來葉女向張男推銷,對方多次拒絕,最後才勉強答應,「我有聽到他要求小力一點,原本以爲沒事,就離開攤位到廟前雙手合十拜拜,大約1分鐘後又回來,這時他開始表示不舒服,接着人就瞬間往前撲倒,臉部正面着地,頭撞到地面還發出巨大的聲響,是隔壁檳榔攤的老闆先反應過來打電話叫救護車。」

▲葉女認爲是張男自己血糖太低,纔會按摩到一半就昏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被指控過失傷害的葉姓女按摩師反駁,是張男自己走來攤位借椅子休息,當時對方已經有身體不適的狀況,她和劉女只有建議按摩一下會比較舒服,沒想到只是在脖子後面擦上涼涼的精油,也沒有按很大力人就昏倒了,「他在往前撲倒前有說肚子很餓。」

不過,法官調閱張男的就醫紀錄發現,醫生診斷他的頸椎受損是外力所致,直到2016年年底都需要坐輪椅代步,葉女卻矢口否認,還推稱是他沒吃東西血糖太低,考量雙方至今都沒有達成和解,最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女按摩師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