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患摔傷尾椎 急診室狼醫觸診陰道遭判刑

內湖醫院董姓狼醫利用觸診的機會性侵女病患,遭法院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徒刑10月。(圖:本報資料照)

市內董姓狼醫,去年1月6日利用觸診的機會,猥褻、性侵女病患,要求女病患側躺時,以手指伸入女病患陰道,女病患第一時間質疑尾椎受傷,醫師不應觸診長達20秒,狼醫當着女病患先生護士的面道歉並稱誤觸,法院開庭改口稱是檢查的必要性,法官以狼醫說法前後矛盾,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及性交罪,分別判處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以及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女病患因摔傷到內湖某間醫院急診室求診,董男下午3點多,先利用攙扶離開輪椅時,以右手拖着女病患臀部,以手指觸摸下體,照完X光後,女病患進入診間,護士要求她側躺、面朝牆壁,並以棉被覆蓋褪去內、外褲下半身,董姓醫師卻隔着棉被進行觸診,以手指侵入陰道,詢問女病患3次「會不會痛」,整個過程持續10秒到20秒。

女病患嚇得不知所錯,第一時間以手機錄音質問董男「跌倒尾椎,爲何要觸診陰道」,董坦承是疏失,願意當着女病患先生的面道歉,但女病患回想,當初在其他醫院診療時,醫師並未碰觸陰道,立即請先生報警

法院傳喚其他護士到庭詢問觸診的「醫療常規」,護士指出,爲了確定肛門、陰道位置,棉被蓋女病患下半身,會露出臀部,藉以確定位置,避免不小心碰觸,法官因而認爲,董男執業多年的醫師,連續3次觸診,而且沒有告訴女病患,要以「手指伸入肛門做觸診」,已明顯違反醫療常規。

法院勘驗女病患以手機錄音,得知董男確有回答「我承認我有把手放到陰道,但我不是故意的」,加上護士作證指出,醫師要求護士以棉被全部覆蓋女病患臀部,法官以第一次觸診臀部裸露,第二次卻有顧及女病患的隱私,作法前後矛盾,認定是有計劃的掩蓋手指伸入陰道的犯意,並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