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謊稱金主投資僞造簽名 再遭判刑3月定讞

女房東張淑晶再因僞造文書案,判刑3月定讞。(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2012年間處理永和一處漏水嚴重的房屋時,謊稱昔日閨密板橋知名眼科院長盧雪玉也要介入投資,並在協議書上代替簽名,旁邊還加註「張淑晶代」。盧女事後提告,最高法院審理後,22日依僞造文書罪,將張女判刑3月定讞,得易科罰金9萬元。

張淑晶屢遭房客爆料強扣押租金,又捲入違建、工安意外等等糾紛,在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發多起官司,除了與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員工、親哥哥,也都跟她對簿公堂。而板橋知名的和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先前與張淑晶交好,但兩人鬧翻後,衍生5、6件官司。

其中2012年1月間,張淑晶與胞兄張振盛協議共同裝修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上,靠近捷運永安市場站旁的一戶房屋,預備出租牟利。但兩兄妹鬧翻,中止合作裝修,張淑晶對哥哥謊稱,將引進金主盧姓女醫師前來付款裝修,因此雙方要簽訂協議書。簽約當天,張淑晶又說要把協議書先帶走,讓女醫師簽名,但張女最後竟在協議書上僞造女醫師簽名。哥哥與女醫師事後提告,張女遭提起公訴。

一審將張淑晶判刑4月,上訴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3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得易科罰金9萬元。

張淑晶除本案定讞以外,2014年間與黃姓合夥人派遣公司廖姓員工到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卻未提供任何防墜設備,員工不慎踩破雨遮從2樓摔死,張女遭判刑5月定讞。家屬求償,最高法院2月間判決張淑晶需負擔賠償近183萬元確定。另外她因坑殺上百名房客,檢方2015年4月、9月,分2波起訴她,其中第一波偵結起訴部分,一審新北地院將她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另外第二波起訴部分,一審也依誣告等14罪,判刑5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