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2房2廳+車位」才嫁 準新郎無奈討拍...網見1關鍵全不挺

▲原PO和爸爸無法接受女方開出的條件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生長在不同的家庭價值觀難免有落差,因此現在有不少人結婚後,都不想和公婆住。一名男網友發文表示,他在年初向女友求婚,但是女方開的條件卻讓人很不能接受,因爲對方要求他買一間2房2廳含車位新房。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熱議

這名28歲的男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2.0」上發文表示,他今年年初向女友求婚,爸爸也找了媒人婆與女方談結婚細節。女方開了3個條件,分別是不用聘金但要給6萬元的餅錢、酒席簡單辦不用高級飯店男方必須買2房2廳含車位的新房。

前2項雖然不難做到,但女方開的最後一項條件卻讓原PO和爸爸難以接受,因爲買一間房的頭期款至少要300萬元左右,然而,原PO卻僅有50萬元的存款,「必須家裡補250萬元才能湊足頭期款。」

▲原PO只有50萬元的存款,根本難以買房。(圖/翻攝自Facebook/靠北婚姻2.0)

女方堅持,因爲2個女兒都是爸媽寶貝,所以爲了避免婆媳問題,「女兒不得跟公婆住。」對此,原PO就覺得很無奈,媒人婆和女方溝通了2次都無法達成共識,因爲對方「認爲自己聘金不用、酒席配合我們,故買房這個條件我們必須做到。」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迴應,「這條件一點也不嚴苛,而且很正常」、「男方沒辦法自己買房我可以自己買,但這存款是我的話不太敢嫁」、「很合理耶!絕對不要同住這點,以後你會感謝女方的家長」、「我覺得條件沒有很高啊,已經很合理了」、「是你也不會想跟別人的爸媽一起住」、「給不起,就別結了吧」、「我是覺得不跟公婆住這合理,沒有人想跟公婆住」、「如果沒說要登記在女方名下,不得不說其實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