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喝醉搭車「葡萄乾」突然癢癢的 竟是隔壁癡漢在搓乳

女子昏睡期間遭到隔壁的癡漢乘客搓乳探穴,差點連內褲都被脫掉。(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跟男友一起搭乘國道客運,因爲喝酒的關係兩人很快就在最後一排睡倒,女子昏睡期間遭到隔壁的癡漢乘客搓乳探穴,差點連內褲都被脫掉,所幸前座乘客察覺有異揭發這名癡漢事情才曝光,法官依照乘機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並且沒收他的手機。可上訴。

被害人指,前年年底她和男友自臺中朝馬搭客運北上往臺北,坐在最後一排左二的位置,男友則坐在左三位置,癡漢則在她左邊靠窗的位置,上車後兩人很快睡着了,在半夢半醒間女子突然覺的胸部乳頭好像有被人觸摸很癢,當時以爲是作夢,但感覺就是有人在摸,醒過來她發現自己衣衫不整,外套大衣整個被拉開,上身毛衣也被拉高短裙也被掀開,內褲整個露出來,絲襪也往下滑,當時也覺得背部很癢,才發現內衣整個被解開,直到車子開到林口時,前方的女乘客才表示有看到隔壁的癡漢把她拉過去靠在自己身上,甚至用手機的光探照其裙底,舉止相當怪異,於是告知司機並報警。

然而這名國道癡漢卻辯稱,女子喝醉在車上腳一直亂踢、還把腳跨在前座椅背,還晃來晃去撞他,他矢口否認有猥褻、探照內褲的行爲,不過法院調查發現,當時被害醉女確實有梯椅背與把腳放上面的行爲,前座乘客證稱因爲椅背一直被踢所以他們頻頻回頭才發現癡漢怪異的行爲,加上女子報警時警方爲其酒測爲0.35MG/L,因此認定女子確實可能因爲上車前喝酒而無法抵抗旁人的騷擾,因此認定被告癡漢所辯核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認爲女子遭騷擾一事事證明確,被告之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依乘機猥褻罪,判處癡漢有期徒刑8月他的ASUS廠牌手機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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