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A走200萬公款被逮 色老闆逼每週「無套陪睡」抵債

▲女會計A公款被迫成爲老闆性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張姓機電工程負責人發現會計小莉化名,約20歲)侵佔公款200多萬,竟然要求對方小三當作條件,還逼迫對方簽下「性愛契約切結書」,甚至還以LINE傳送「要享受過程,才能一起高潮」等露骨字眼。事後,小莉向警方自首侵佔公司公款,並控告對方利用權勢性交罪。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女會計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15日再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張男3年2月徒刑,尚可上訴。

檢警調查,小莉從2015年11月起就開始挪用公款,共拿了205萬元,並將這些錢全拿去買名牌服飾、包包等奢侈品,被張姓負責人發現後,對方開出「當小三,籤性愛契約陪睡」、「公開讓大家知道,並提告侵佔」等2個選擇,無奈之下籤下性愛契約。

不倫關係期間,張男要求小莉每個禮拜都要陪睡1次,若女方違約必須付出2至3倍的賠償金,甚至還威脅不從就要把債權轉賣給地下錢莊,並經常傳「要享受過程,才能一起高潮」等挑逗訊息,前後共發生5次性關係且都沒戴套;小莉因不堪肉體精神上的折磨,最後決定到新北市警板橋分局自首業務侵佔,並控告張男妨害性自主。

張男出庭時辯稱,雙方的性關係爲你情我願,沒有強迫對方嘿咻,至於切結書、當小三等要求都是小莉提出。法官審理後認爲,若雙方爲兩情相悅,那爲何完事後張男還要塞錢給小莉,足見張男犯後狡辯、毫無悔意,甚至還誣指女方主動當小三,因此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張男3年2月徒刑,尚可上訴;小莉則被依業務侵佔罪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