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撈2300萬!品德操守被列「足以楷模」 黃國昌斥:離譜

▲ 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收賄2300萬元,最高法院27日判刑12年定讞。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查了陳玉珍過去的考績品德操守的部分還被列爲「足以楷模」等級,讓他覺得非常離譜

陳玉珍自1999年起任職宜蘭板橋地檢署及高檢署期間,6年半內向賭博電玩業者永華收賄79次,金額2300萬元,被稱爲「史上最貪得無厭的司法官」。當年檢方查出,施永華爲求陳玉珍包庇,自1999年12月至2006年6月,按月行賄25萬元給陳玉珍;陳玉珍就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男所有案件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護航施永華。

黃國昌表示,查了一下這個「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的資料,發現她從升上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到再晉升高等檢察署,在貪污索賄期間,歷任首長都給予甲等考績,「更離譜的是,她的品德操守項目,列爲『足以楷模』等級」。

網友看到黃國昌的貼文後留言,「那些長官要一起查一下」、「貪污的楷模」、「她的長官都是些什麼人呀...」、「到底是誰瞎了眼?」

▲黃國昌怒斥最貪女檢。(圖/翻攝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