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和學生嘿咻 老公撞見控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高中老師控告李姓男學生性侵,但經板橋地檢署調查發現,是女老師邀學生到家中,學生問她「想不想要」,她並未拒絕,2人在沙發上發生關係檢察官認定性侵罪證不足,1日偵結不起訴。

這名女教師30多歲,原在新莊某高中擔任夜間部導師,目前已離職。她指控,99年6月某日,班上李姓男學生(24歲)到她住處,無視她拒絕,在客廳性侵她得逞,事後她曾向教官反映並要求學生寫自白書

李男則表示,當時是「燈光氣氛佳」,他問老師「想不想要」,老師沒拒絕,還幫他口交,接着2人就在沙發上做愛,完事後老師還送他回家

檢方調查,女老師邀男學生到住處喝咖啡,2人在客廳沙發發生性關係後,她的先生剛好下班回家,看到門外陌生人鞋子,先按電鈴再拿鑰匙開門,進門後未發覺妻子有異常狀況,與常理不符;另外,事後老師與學生仍有互動,爲何等到10個月後才報案

後來老師的丈夫曾到校要求學生籤切結書及付賠償金,教官則證稱切結書上學生未提「性侵」,僅提到「困擾」;檢方根據上述事證,認定性侵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