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智退性侵犯 性侵犯竟獲無保請回!高院撤銷發回

施姓男子性侵未遂遭聲請羈押,卻獲得法院無保請回。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網拍女模小琳化名),日前購物時遭性侵犯施力仁盯上,並尾隨小琳租屋處,趁小琳洗澡時,破門闖入。小琳冷靜與惡狼周旋近2小時,成功澆熄惡狼的慾火,讓惡狼離去。檢警單位逮捕施男,並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但北院卻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28日晚間撤銷無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

身材高挑長相清秀的小琳,22日凌晨外出購買消夜,返回臺北市山區租屋處途中感覺有人偷瞄、尾隨,小琳加快腳步,閃進門後隨即進浴室沖澡。但洗到一半,突然被人從後方抱住!惡狼隨即以浴巾壓制小琳口鼻,企圖性侵,小琳急中生智,冷靜與惡狼談天。順利勾起惡狼的好奇心,小琳也披上浴巾,與惡狼交心相談近2小時,順利澆熄惡狼慾火。惡狼離去前,還與小琳交換LINE帳號,約定雙方以後可以繼續交往。

惡狼一出門,小琳隨即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涉案的40多歲男子施力仁,全案因此爆發。臺北地檢署偵辦後,以施男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逃亡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北院審理後,僅裁定將施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三上午10點前到轄區士林分局報到,併發函美國在臺協會通知施男遭限制之事,隨即將施男請回。檢方不滿,提出抗告。

抗告案由高等法院審理後,28日晚間作出裁定,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重裁。高院指出,施男犯案時即設法不讓小琳獲知其長相,可見有脫逃之嫌。而他犯後逃離現場,又自己表示在美國有資產,目前正提出移民美國之申請,家人也常往來於臺美之間,顯見施男及其家人親友均頗富資力,有在境外生活能力,足認施男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爲有逃亡之虞」。

高院又指出,施男偵訊時表示,因情緒不佳就隨機犯案,又犯下侵入住宅的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具有一定程度之再犯可能性。況且施男犯本案時手段激烈,顯見情緒控制能力不足,縱然目前與家人同住,但家人顯然沒有對施男具有效影響或牽制之力量,更無法有效避免施男再犯,故北院有必要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