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臉色明顯潮紅 警攔查非酒駕竟是通緝犯

女騎士臉色明顯潮紅,警方攔查卻不是酒駕,竟是通緝犯。(警方提供)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警員許顯榮及陳尚揚,上週三(8月30日)巡邏時,執行警察局「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勤務,加強取締機車及路口未停讓行人各項交通違規,全力降低機車族及行人事故傷亡,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當日告發機車闖紅燈違規1件。

當天上午7時許,巡邏至北屯區南興路與敦富12街口時,發現一輛重機車女性騎士臉色明顯潮紅且行跡可疑,攔查後用簡易檢測器測試未有酒精反應,員警察覺洪姓女騎士神色有異眼神不定,顧左右而言他。

員警用警用小電腦查驗身分,忽然響起「當!當!」兩聲,顯示警告訊息,洪姓民衆爲南投地方法院所發佈的詐欺通緝犯,員警當場將她逮捕。

警方偵訊時,洪女表示前些日子找工作時,誤信求職廣告公司招聘人員的說詞(工作輕鬆、月入5萬),提供個人的銀行金融簿給公司登錄,未發覺該公司爲詐騙集團所虛設,利用她的金融帳戶詐騙金錢,造成她的金融帳戶變成詐騙警示帳戶,因爲沒有居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地院出庭通知,一直忙於工作,期間也不知自己被通緝了,直到被警方攔查後才知道。

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許顯榮及陳尚揚,於勤務中積極執行「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勤務發現可疑,積極查證,進而查獲通緝犯並將其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偵辦。

警方提醒,司法文書有關個人權利須注意查證審慎處理,避免自己權利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