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遇爆衝黃犬擦撞爆頭亡 警靠1根狗毛戳破飼主謊言

飼主在法庭上堅稱肇事犬並非「布丁」,但警方在王女機車底盤發現1根DNA與「布丁」一致的毛髮,確認爲「布丁」肇事,法官判飼主有罪。(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1名孫姓男子飼養黃色米克斯犬「布丁」,該犬在前年2月未繫繩下在外遊蕩,在衝出1處路口與1名王姓女子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王女當場倒地頭破血流、送醫後不治;孫男在法庭上堅稱肇事犬並非「布丁」,但警方在王女機車底盤發現1根DNA與「布丁」一致的毛髮,確認爲「布丁」肇事,法院判孫男過失致死8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孫姓男子在新竹的住處飼養1只名爲「布丁」的黃色犬,該黃犬在前年2月8日在未繫繩、無人看顧的情況下在外頭遊蕩,而王姓女子當時騎機車在香山區牛埔路上,突然遭到該黃犬從右方竄出,她因剎車不及人車倒地,當場頭破血流,經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王女的丈夫因此提告孫姓男子。

孫男在法庭上辯稱當天肇事的犬並非「布丁」,也否認當天有放任布丁在外遊走;不過法管勘驗孫男住處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當天有1只與「布丁」相同毛色、戴紅色頸圈的犬隻與王女發生擦撞,該黃狗後腿有與機車輪胎及車身碰觸導致車禍,事後該犬跑向孫男住處那一側,消失於畫面中

而警方在前年2月17日於王女騎乘的機車車底盤右側蒐證得1根棕色毛髮,並採集「布丁」的唾液後進行DNA比對發現吻合,法官因此認定肇事的犬的確爲「布丁」,認爲孫男本應善盡監管義務、疏於注意,始終否認犯行、無賠償意願,犯後態度不佳,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