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正齶手術後下巴無知覺 名醫涉疏失被起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周姓女老師牙齒咬合不正,花費158萬元到整形外科診所進行正齶手術,術後她出現下巴無知覺、味覺變鈍等後遺症,控告謝姓蔡姓2名醫師業務過失傷害罪。臺北地檢署依醫審會鑑定,認定謝男未注意到周女牙齒神經走向異常,仍使用較容易傷害神經的手術方式,導致神經受損,今起訴謝姓醫師。

被起訴的謝姓醫師,因曾幫名人法拉利姐」整形後腦勺,還幫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的名作家動正齶手術。周女指控,2015年她因牙齒咬合不正、牙齒動搖疼痛問題,找謝進行雙齶正齶手術,連同截骨、削骨,費用共158萬元。

她控稱,她術後出現下巴無知覺、神經舌頭等處麻痹問題。另名幫她做牙齒矯正器的蔡姓醫師,也未注意她牙齒咬合錯位等問題,裝隱適美隱形矯正器,害她牙周病更嚴重,控告謝、蔡2人涉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另向2人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判謝應賠109萬元,而蔡則無疏失免賠。

檢方根據醫審會鑑定,認爲謝姓醫師疏未注意將周女牙齒本身缺陷列入評估考量手術方式,導致受有神經麻痹等傷勢,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謝男。蔡因罪嫌不足,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