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業務與男老闆辦公室親吻擁抱監視器拍下 老闆娘提告求償

一名女子與老公共同成立一家公司,但她發現公司的徐姓女業務竟與老公趁午休時間辦公室無人之際,在辦公室內發生牽手、摟抱、接吻,且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女子與老公共同成立一家公司,但她發現公司的徐姓女業務竟與老公趁午休時間辦公室無人之際,在辦公室內發生牽手、摟抱、接吻,且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她提告向徐女求償,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徐女須賠償10萬元。可上訴。

該名人妻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主張,她與老公以夫妻身分參與公司大小事務,但徐女任職夫妻之公司已有5年,竟私下與老公交往,去年年11月21日中午12點,徐女趁午休時間辦公室無人之際,與老公肢體接觸,破壞她與老公夫妻間共同生活之圓滿,須賠償80萬元。

徐女辯稱是被老闆性騷擾,但臺北地院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她與老闆互相擁抱,且她背靠牆壁與對方親吻時,她雙手放置在對方腰部,她與對方是持續相互雙手擁抱親吻,她多次未閃躲,顯有違常情,難認她所辯爲真,判她須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