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頭部遭重創死亡保母否認施暴判8年 家屬上訴討公道

女嬰「小虎妹」頭部遭重創送醫不治,保母否認施暴一審判8年,家屬爲討公道上訴。(家屬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女嬰「小虎妹」頭部遭重創送醫不治,保母否認施暴一審判8年,家屬爲討公道上訴。(家屬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邱男在2018年12月間將1歲女兒「小虎妹」送到曾姓女保母住處託嬰,豈料,曾女下午竟通知女嬰昏迷,經緊急送醫不治,多名醫師診斷及解剖鑑定報告研判,在曾女照顧期間,女嬰頭部遭2、3次外力撞擊及劇烈搖晃,導致雙側視網膜出血及顱骨線性骨折等嚴重傷勢,但曾女辯稱並未傷害女嬰,也不知她爲何受傷。臺中地院法官不予採信,依傷害致死罪判曾女徒刑8年,家屬不服上訴。

邱父傷心地表示,家屬等了2年要幫孩子主持正義,但卻只輕判8年,讓家屬無法接受,已上訴要幫小虎妹討回公道,全案臺中高分院將於10日下午開準備程序庭。

邱姓夫妻自2018年2月起委託有保母執照的前幼兒園老師曾女,擔任日間保母照顧當時才4個月大的女兒「小虎妹」,邱父在同年12月28日上午將「小虎妹」送到曾女在西區的租住處託嬰,當天下午竟接到曾女電話指稱,「小虎妹」出現昏迷,而緊急送中山附醫搶救。

經醫院檢查發現,「小虎妹」傷勢嚴重,頭部外傷、顱骨左側枕骨及右側頂骨骨折、頭皮血腫等,緊急手術急救,仍在隔年1月21日深夜傷重不治,邱姓夫妻怒告曾女傷害年僅1歲的「小虎妹」致死。

曾女坦承受託照顧「小虎妹」及將她送醫,但辯稱,傷勢並非她造成,也不知道爲何會受傷死亡。不過又翻供指稱,「小虎妹」是在事發前幾天,曾與她兒子兩人頭部互撞。

中山附醫3名醫師出庭作證,指稱「小虎妹」枕骨骨折錯位狀況,是非常大的外力介入纔可能造成,研判至少有2次以上外力;經眼科進行眼底攝影發現是雙側性視網膜出血,是嬰兒搖晃症候羣的證據,搖晃搭扯所造成。執刀醫師證稱,「小虎妹」顱內出血量約在10至20CC,「小虎妹」的左邊枕葉、右邊顳葉及顳骨都有骨折,研判加於她的外力是很大才會造成這樣的出血量,且大概在4至8小時內發生。

臺大醫院鑑定報告則指出,「小虎妹」頭部傷害是外力造成,至少有3次用力撞擊,出血狀況顯示有嚴重外力導致,推測發生顱骨骨折時間爲12月28日上午8時及9時之後,依據骨折、腦部頭皮血腫與硬腦膜下出血的位置、力道方向不同,研判至少有後頂部、左枕部及右前額等3個角度都是急性傷害,是不同方向的外力所致。

至於曾女指「小虎妹」在事發前幾天曾與她兒子兩人頭部互撞,法官採信醫師證稱,「小虎妹」的傷勢不可能是與他人相撞產生,頭部前額撞擊,不會撞到連頭骨後方的枕骨及顱骨骨折。且家屬證稱,「小虎妹」案發前頭部沒有明顯傷痕,也沒有食慾降低或大哭大鬧情形。

臺中地院合議庭認爲,曾女身爲保母、領有合格執照,竟不顧年僅1歲女嬰脆弱之軀,撞擊並劇烈搖晃她的頭部導致嚴重傷勢,搶救不治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及遺憾,事後否認犯行,未能勇於面對過錯,無悔悟之意,依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