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閨密鹹溼性暗示誘惑 嫩男凍抹條激戰後慘挨告

男子頂樓激戰完女友閨密挨告強制性交。(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一名18歲男子阿文化名),禁不起女友的閨密小芳(化名)傳訊息性暗示,2人相約到頂樓激戰,事後竟然被小芳到警局提告,最終被士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月。

阿文與就讀高一的小美(化名)是男女朋友,小美去年八月將小學國中的閨密、未滿16歲小芳,介紹給阿文認識,沒幾天,阿文用女友的LINE與小芳聊天,小芳過程中竟傳性暗示給文「聽說你高潮會上吊眼晴」等等,二人後來相約到頂樓見面,交談中仍圍繞着性話題,阿文因爲禁不住誘惑,與小芳發生熱吻性行爲,小芳結束後還送阿文搭乘電梯下樓。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阿文在檢警調查時,坦承與小芳發生性行爲,但否認是強迫,檢方同時發現,2人不斷以LINE訊息互相調情,性行爲各自返家後,阿文還問小芳「體外精液洗了嗎?」、小芳則回「洗了」、「你衝動誒」。

此外,小芳還在用IG要阿文安慰女友小美,還要求不要將2人發生性關係的事告知小美,並提醒阿文用收回功能刪掉對話,免得小美起疑,沒想到小芳事後卻到警局對阿文提告強制性交

法院審理時,法官調閱阿文與小芳的調情對話,認爲阿文確實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小芳發生性交,因而對阿文判處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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